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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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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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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修订及条款序号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5-28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含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包晓茹女士、胥飞飞先生、仇向东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叶肖剑先生、曾平良先生、姜宁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叶肖剑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以上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述3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二、其他说明
  叶肖剑先生、曾平良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姜宁先生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3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拟任的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向第八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第九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包晓茹,女,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毕业于浙江大学工业管理专业。现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担任杭州美邦冷焰理火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法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自2021年11月起任中恒电气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晓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210,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8%。包晓茹女士与一致行动人中恒科技、朱国锭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3,296,729股(持股比例41.40%),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国锭先生系夫妻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包晓茹女士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存在曾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2、胥飞飞,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杭州C类高层次人才,国家标准《信息通信用240V/336V直流供电系统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第一起草人。自2009年起,先后担任中恒电气研发项目经理、产品总监、IDC BD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胥飞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胥飞飞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仇向东,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2002年起就职于北京中恒博瑞数字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北京中恒博瑞数字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仇向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仇向东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二、第九届独立董事候选人
  1、叶肖剑,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正高级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本科学历。浙江省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全国高端会计人才、浙江省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杭州市领军人才、杭州市C类人才;浙江省第二届管理会计咨询委员会成员、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委员会副主任、杭州市会计领军人才委员会主任、杭州市滨江区内审协会副会长、浙江省政采云及杭州经信招标专家库成员。曾任华立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东冠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杭州蓝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肖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2、曾平良,男,1962年出生,英国国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国家特聘专家,浙江省特聘专家,区域能源互联网技术浙江省工程实验室主任,IET Fellow,IEEE高级会员,TC122 WG1以及IEC TC8 JWG10&12和SC8B专家成员,国际大电网组织(Cigre)专家成员。曾先后任职于英国国家电网公司担任高级工程师、风险管理部经理、系统容量部经理、系统运行激励与策略部经理、电网设计部经理,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担任电力系统规划及分析首席专家,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担任电力系统规划及分析首席专家,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平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曾平良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姜宁,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通信电源与空调行业专家,长期任江苏省通信学会信息通信能源专业委员会委员、任GDCC绿能数据中心委员会委员。自1998年起就职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已于2024年4月退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姜宁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5-29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支持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境外全资子公司ENERVELL POWER PTE.LTD.(以下简称“ENERVELL”)海外业务的开展,满足其日常营运资金的需求并增强其业务承接的信用等级,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ENERVELL的上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公司名称:ENERVELL POWER PTE.LTD.(爱能威尔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4年9月20日
  3、注册地点:8 KAKI BUKIT AVENUE 4, #08-32, PREMIER @ KAKI BUKIT, SINGAPORE 415875
  4、注册资本:49万新加坡币
  5、主营业务:电信设备的批发;多品种商品批发(无主导产品)
  6、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由公司持有100%的股份。
  7、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5月31日,ENERVELL的资产总额为1,783,782.47元,负债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1,783,782.4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单位均为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的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尚需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如有相关进展,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ENERVELL海外业务的开展,满足其日常营运资金的需求并增强其业务承接的信用等级,董事会同意由公司为ENERVELL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目前ENERVELL业务正逐步开展中,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求,有利于推动子公司的发展。同时公司对ENERVELL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对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2.06%,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5-30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或投资回报相对稳健的投资品种,例如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及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等。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其他货币,以实际汇率为准,下同),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范围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所购买的投资产品可能受到市场利率波动、流动性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产收益,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2、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状况,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投资额度。
  3、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对拟投资产品进行认真评估、筛选,在严格把控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或投资回报相对稳健的投资品种,例如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及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等。
  4、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5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在额度范围、授权范围及授权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所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类别,但受金融市场环境影响,投资标的的价值及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不排除因金融市场波动导致实际收益水平低于预期年化收益的情形。
  2、若公司经营情况突然发生重大变化,或宏观经济形势出现不可预期的突发事件,提前赎回理财产品将面临违约风险或损失利息的情形。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合理确定公司投资的资金规模、产品类型,严格筛选投资标的,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稳健的低风险投资品种。
  2、在实施产品投资过程中,由公司财务部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同时公司将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潜在风险,应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定期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现金管理所选择的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型投资品种,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同时,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5-31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5年7月17日(星期四)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5年7月17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1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1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十九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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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2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0、1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提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提案2-11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登记回执见附件二(1))。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二)登记时间:2025年7月14日(星期一)9:00-11:30、14:30-16:3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中恒大厦A座1908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方能杰 张耀月
  联系电话:0571-86699838
  联系传真:0571-86699755
  电子邮箱:zhengquan@hzzh.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
  邮政编码:310053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64”。
  2、投票简称:“中恒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7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1)
  回执
  截至2025年7月11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恒电气”(002364)股票( )股,拟参加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7月1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 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2))。
  附件二(2)
  授权委托书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现持有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电气”)股份股。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恒电气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提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填写明确投票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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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1、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2、如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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