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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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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6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6月24日,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科技”)出具的《关于下属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公司对外出售的告知函》。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进展概况
  为推进轻资产战略需要,晶科科技决定将浙江晶源电力有限公司、海宁市晶灿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海宁市晶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海宁市晶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合称“4家工商业分布式电站项目公司”)100%的股权整合至横峰县晶格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持股平台”),并对外转让持股平台100%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交割后,上述项目公司将不再纳入晶科科技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涉及公司下属厂区的7个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具体如下:
  1、购电交易-电价折扣抵扣屋顶租赁费模式
  ■
  注:本合作模式下,分布式电站项目公司以当地电网同时段工业电价为基准电价向公司售电并给予公司一定的电价折扣,抵扣应向公司支付的屋顶租赁费。
  2、购电交易-屋顶租金模式
  ■
  注:本合作模式下,公司参考当地市场价格将其自有合法建筑物屋顶租赁给分布式电站项目公司,供分布式电站项目公司建设、运营光伏发电项目,分布式电站项目公司向公司支付租金。同时,分布式电站项目公司按照各项目所在地电网的同时段工业电价将项目所发电量优先销售给公司使用,富余电能接入公共电网。
  二、本次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8日与关联人晶科科技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一》”),在公司下属厂区内投建7个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及1个储能项目。前述事项已经2022年2月1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2年3月7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人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与关联人晶科科技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二》”),在公司下属厂区内投建7个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及2个储能项目。前述事项已经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2年9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人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与关联人晶科科技签署了《2023年度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2023年度框架协议》”),在公司下属厂区内投建3个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及4个节能改造项目。前述事项已经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3年6月14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人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人晶科科技下属全资子公司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审议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人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分别与晶科科技下属公司签署《分布式屋顶电站能源管理协议》,在公司下属厂区内投建2个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10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人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人晶科科技下属全资子公司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8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审议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相关子公司将继续与4家工商业分布式电站项目公司正常履行相关协议。本次进展事项有利于减少未来的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无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十五)之规定,在晶科科技的上述股权转让交易完成交割后12个月内,4家工商业分布式电站项目公司视同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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