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集合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集合计划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5年5月26日起至2025年6月23日15:00止。2025年6月24日,在本集合计划的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经统计,参加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集合计划份额共计54,774,278.31份,占权益登记日(2025年5月23日)集合计划总份额103,647,472.92份的52.85%,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集合合同》的有关约定。 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管理人并变更注册为广发智荟多元配置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有关事项的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51,214,896.14份集合计划份额同意,150,030.92份集合计划份额反对,3,409,351.25份集合计划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集合计划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表决权的93.502%,达到二分之一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集合合同》的有关约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律师费12000元,公证费7000元,合计为19000元,为保护持有人利益,以上费用由本集合计划的管理人承担,不列入集合计划费用。 二、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份额持有人会议决议的生效日为2025年6月24日,管理人将自决议生效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次份额持有人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及本公司网站(https://www.gfam.com.cn/)刊登的《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本次生效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份额持有人、管理人、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三、后续安排 1、赎回选择期 本集合计划安排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1日为赎回选择期,以供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如赎回、转出等),本集合计划份额在此期间的赎回、转出不受六个月最短持有期限限制且均不收取赎回费。在赎回选择期期间,由于需应对赎回、转出等情况,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同意豁免《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条款。 2、选择期安排 为保障后续正式变更程序的顺利进行,本集合计划于2025年7月2日起暂停赎回、转出,并继续暂停申购、转入。 3、《广发智荟多元配置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的生效 赎回选择期结束后,管理人将根据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执行基金的正式变更,《广发智荟多元配置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的生效时间及重新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安排将由广发基金届时另行发布相关公告。 赎回选择期间未赎回的持有人,其持有的份额将默认结转为广发智荟多元配置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广发智荟多元配置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的销售机构选择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若持有人不选择,广发智荟多元配置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4、本集合计划将于《广发智荟多元配置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日前进行份额折算,具体折算方案和折算结果将另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5、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 ■ ■ ■ ■ ■ ■ ■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限并修改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投资者,在切实保护现有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经与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对本集合计划延长存续期限至2025年7月31日,并对本集合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和《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进行相应修改。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延长存续期限方案 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限由“自本集合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至2025年6月30日”延长为“自本集合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至2025年7月31日”。 本集合合同变更生效日特指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变更后的《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即2022年4月11日。 二、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 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详见附件《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改前后文对照表》。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将根据上述内容更新产品资料概要相关部分。 三、本集合计划延长存续期限事宜及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此外,对本集合计划设置特殊开放期(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1日)。在特殊开放期内,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上述赎回不受6个月锁定持有期限制,且各类份额在此期间的赎回不收取赎回费。若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不同意延长存续期限事宜的,可于特殊开放期内,自行通过本集合计划推广机构办理赎回事宜。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限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相关资料。 2、本公告所述的“基金”也包括按照《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要求完成变更后的证券公司大集合产品。 3、风险提示: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本集合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4、如有疑问,敬请致电或登录管理人网站了解相关情况,咨询电话:95575,公司网站:www.gfam.com.cn。 特此公告。 附件:《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 附件:《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一、《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 二、《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