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3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1,432,621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无特别决议议案;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 3、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田维娜律师和骆霄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