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标题导航 |
 |
|
|
|
|
|
|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
|
|
证券代码:600419 证券简称:天润乳业 公告编号:临2025-031 债券代码:110097 债券简称:天润转债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乌昌公路2702号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让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邵惠玲,独立董事张列兵、康莹、龚巧莉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监事会主席李强,监事范珂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冯育菠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云栋、张晓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19 证券简称:天润乳业 公告编号:临2025-032 债券代码:110097 债券简称:天润转债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一)回购方案及实施情况 2022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回购股份数量为不低于3,200,000股且不超过4,800,000股(均包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2年6月6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799,95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320,190,246股的1.50%,回购成交最高价为13.50元/股,回购成交最低价为11.78元/股,回购均价为12.776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325,190.82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通知债权人原由 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尚未使用的4,799,955股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2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号),以及2025年6月6日在前述媒体披露的《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号)。 后续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由于“天润转债”处于转股期,以当前公司总股本测算,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20,203,603股变更为315,403,648股,注册资本将由320,203,603元变更为315,403,648元,实际以届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约。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申报时间: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8月8日期间,10:00-13:30;15:30-1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 申报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乌昌公路2702号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3. 联系人:冯育菠、陶茜 4. 联系电话:0991-3960621 5. 传真号码:0991-3930013 6. 邮箱:zqb600419@126.com 特此公告。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