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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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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5-039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红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楼集团”)持有公司股份93,388,908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3,345,598股,限售股43,3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7%。红楼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52,503,5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主体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即2025年7月16日起的3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16,076,400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2.11%,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613,35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463,04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11%,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在窗口期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期间内不减持股份。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调整;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权激励增发新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引起的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不做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红楼集团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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