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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实施权益分派时调整“国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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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03 证券简称:国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转债代码:118035 转债简称:国力转债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实施权益分派时调整“国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5年6月24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日)期间,本公司可转债停止转股,2025年7月2日起恢复转股。 ■ ● 调整前转股价格:62.56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62.54元/股 ● 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5年7月2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65号)同意注册,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48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43号)文同意,公司48,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7月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国力转债”,债券代码“118035”。 一、转债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相关规定,在“国力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2024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6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4年11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本次回购的股份619,46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中披露的每股分配比例和分配总额以2024年12月31日的股份数为基准计算,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10日,公司共计回购股份213,143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由0.21元(含税)调整为0.21047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现金分红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相关规定,在“国力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公司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定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 三、转股价格的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按下述公式依次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P1=(P0+A×k)/(1+k) P2=P1-D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其中P0=62.56元/股,因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属于差异化分红,每股派送现金红利(D)为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即D=(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95,102,393×0.21047)÷95,315,536≈0.21000元,A=20,992,808.84/619,468≈33.89元/股,k=-619,468/95,935,004≈-0.65%(以截至2024年11月4日的股本数据为计算基础,2024年11月5日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可转债转股的情况) P1=(62.56-33.89×0.65%)/(1-0.65%)=62.75元/股 P2=62.75-0.21000=62.54元/股 综上,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62.5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将自2025年7月2日起生效。“国力转债”自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1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2025年7月2日起恢复转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国力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2023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12-36915759 电子邮箱:securities@glvac.cn 特此公告。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03 证券简称:国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转债代码:118035 转债简称:国力转债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21047元 ● 相关日期 ■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年5月19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3.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95,315,536股,以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213,143股后的股本95,102,39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04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016,200.65元。 (2)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份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实施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0.21047元/股。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95,102,393×0.21047)÷95,315,536≈0.21000元/股。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21000)÷(1+0)。 三、相关日期 ■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其余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2.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尹剑平、昆山国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规定,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1047元;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1047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8942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3)对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股通”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其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该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8942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4)对于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其所得税自行申报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21047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任何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12-36915759 特此公告。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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