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路9号D26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文博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其中独立董事王栋先生、独立董事刘志伟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监事宋鑫鑫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智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投资额和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腾越、尚红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