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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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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5-024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18号)刊登于2025年5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现将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本公司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的方案为:以目前公司总股本2,355,500,8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043元(含税),本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128,653.66元,占合并报表本期可分配利润的10.52%。2024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每股分红以实际派发为准。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本次实施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55,500,8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043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38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08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04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及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7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6月23日至登记日:2025年7月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7号楼5层我爱我家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杜琳、项恺迪
  咨询电话:010-53918088
  传真电话:010-5391808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2024年度董事会决议;
  2.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公司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5-025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及审批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和2025年5月13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2024年度董事会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不超过4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30.8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9.20亿元。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我爱我家”)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24,000万元。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根据各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融资担保额度,并在符合规定的被担保方之间进行调剂分配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0日和2025年5月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5-010号)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18号)。
  二、担保进展情况
  北京我爱我家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于2025年6月24日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同意自2025年6月24日起至2027年6月23日止的授信期间内向北京我爱我家提供总计为人民币1亿元整的最高授信额度。为确保上述主合同的履行,本公司为北京我爱我家向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于同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上述担保发生后,公司对北京我爱我家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7001735358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1210.758万元
  5.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工业东区南二路168号
  6.法定代表人:谢勇
  7.成立日期:1998年11月13日
  8.营业期限:1998年11月13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家居装饰;销售建筑材料、百货、家用电器、家具;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我爱我家云数据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1.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45,814.38万元,总负债为245,524.04万元,净资产为300,290.34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80,753.68万元,利润总额为10,155.27万元,净利润为7,057.92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北京我爱我家总资产为715,212.28万元,总负债为413,515.64万元,净资产为301,696.64万元。2025年1~3月营业收入为69,728.35万元,利润总额为2,314.02万元,净利润为2,430.08万元。
  12.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我爱我家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或有事项。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以下又称“保证人”)为北京我爱我家(以下又称“债务人”)与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以下又称“债权人”)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主要内容:
  1.被担保主债权(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其他款项,合计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
  2.被担保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5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23日。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5.违约及救济权利:债务人未按期足额偿还主合同债务的,或者发生主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无条件就其担保范围内的主合同债务履行担保责任。保证人发生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的,债权人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或/及法律法规、金融规章的规定行使违约救济权利。
  6.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以加盖公章的文件认可的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本公司为支持北京我爱我家筹措资金开展业务而提供的担保,有利于支持和促进其业务可持续发展。被担保公司北京我爱我家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其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经对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方面综合分析,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且提供担保所取得的融资全部用于经营,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均已取得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上述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92,699.8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53%,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82,697.6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46%。上述担保均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2024年度董事会决议;
  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与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4.北京我爱我家与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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