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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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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签订产品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框架协议的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框架协议的期限:2025年6月6日至2030年5月31日。
  3、合同风险及不确定性:(1)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属于框架性约定,不涉及具体的交易金额;(2)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不确定性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存在协议无法正常或持续履行的风险。
  4、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合作后续事项的落地实施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框架协议签署情况
  近日,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墙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墙化学”)和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壳牌”)签订了《聚醚多元醇产品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和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中海壳牌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中海壳牌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主体,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截至本公告日,中海壳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签署主体
  签订一方: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签订一方: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
  1、框架协议有效期:2025年6月6日至2030年5月31日,在框架协议期限内,双方在每年5月31日前就定制生产的“产品”、数量、辅料成本、生产成本等事项进行回顾,并就后续合作相关事宜进行讨论,如双方未能在前述日期就上述事项达成一致,任一方均有权终止本框架协议。
  2、合作内容:中海壳牌向红墙化学销售环氧丙烷以供红墙化学生产中海壳牌定制的“产品”,红墙化学应按照框架协议的约定生产中海壳牌”定制的“产品”并销售给中海壳牌。
  四、本次签署框架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可充分发挥双方各自优势,加深双方合作,营造多方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有利于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行业知名度,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将视具体合作事项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从长期来看,将可能有利于公司精细化工发展,对未来经营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五、风险提示
  1、合同风险及不确定性:(1)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属于框架性约定,不涉及具体的交易金额;(2)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不确定性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存在协议无法正常或持续履行的风险。
  2、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合作后续事项的落地实施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七、备查文件
  红墙化学与中海壳牌签订的《聚醚多元醇产品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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