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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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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39 证券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4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香港仔黄竹坑道180号香港海洋公园万豪酒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注: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行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张金良董事长担任大会主席并主持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行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本行在任董事14人,出席14人;
  2.本行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执行董事、副行长兼董事会秘书纪志宏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本行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本行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本行202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本行2025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聘用2025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对外捐赠授权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张金良先生连任本行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李璐女士连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辛晓岱女士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窦洪权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数5%以下A股股东(不含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中第11、12、13、14项为特别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2024年度股东大会未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事项。
  3.董事任职:
  张金良先生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连任本行执行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至本行2027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李璐女士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连任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三年,至本行2027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辛晓岱女士将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后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及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三年,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至任期届满当年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窦洪权先生将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后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三年,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至任期届满当年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4.董事离任:
  自本次会议结束时起,田博先生、夏阳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格雷姆·惠勒先生、米歇尔·马德兰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独立董事,本行对于田博先生、夏阳先生、格雷姆·惠勒先生、米歇尔·马德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本行做出的贡献深表感谢。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侯青海律师、郝志娜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的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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