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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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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3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于2025年6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雪青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7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7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年6月2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年6月2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4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6%。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财务顾问及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2、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年5月25日至2024年6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限内向监事会提出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6月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4、2024年6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核查对象利用本次股权激励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未发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2024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及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6、2024 年7 月 15 日,公司披露《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7月12日上市。
  7、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及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一)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具体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4年7月12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将于2025年7月11日届满。
  (二)解锁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
  综上,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524万股,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对象及可解除限售数量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名;
  2、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470,838,682股的0.36%;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表:
  ■
  注1:最终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实为准。
  注2: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中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获限制性股票的买卖将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法律法规中关于高管股份管理的有关规定。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满足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524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6%。本次拟解除限售的7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合规,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上述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7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7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就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获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公司尚需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尚需按照《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交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相关后续手续。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5、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现发布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本次股东会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星期二)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9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5年7月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公司总部办公楼5楼6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年6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议案1.00及议案2.00中子议案2.01-2.03需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次股东会所有提案将采取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三、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7月10日-7月14日(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资本战略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7月14日下午17时前送达,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本公司资本战略部。
  邮政编码:213179
  联系人:陈艳
  联系电话:(0519)86159358
  联系传真:(0519)86549358
  邮箱地址:yan.chen@kuangdacn.com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16”,投票简称为“旷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7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对非累积投票提案欲投赞成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附件3:
  回执
  截至2025年7月9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于2025年7月14日前将回执及其他参会凭证传回公司(传真号码:0519-86549358),或将回执及其他参会凭证的扫描件发邮件至邮箱(邮箱地址:yan.chen@kuangdacn.com)。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于2025年6月27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现场出席会议董事4名,通讯会议方式出席董事5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吴凯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联董事吴凯、龚旭东、陈乐乐、吴双全、朱雪峰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年6月2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于2025年6月28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制定、修订相关制度的子议案及逐项表决详情如下:
  3.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3 关于修订《重大经营、投资决策及重要财务决策程序和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4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6 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7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8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9 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0 关于修订《股权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1 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2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3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4 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5 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6 关于制定《职工董事选任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7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8 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9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0 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1 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2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3 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4 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子议案3.01-3.07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制定和修订后的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全文于2025年6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董事龚旭东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选举龚旭东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董事会同意授权相关人士办理工商变更或备案登记等事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年6月2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9)。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一、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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