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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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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7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13层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杨韬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林润昕女士因其他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吴智飞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陈富贵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母公司净利润为-63,880,578.1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5,728,276.15元,母公司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31,847,698.00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3〕193号)《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及《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592,988,082股,以此计算合计将派发现金红利11,859,761.6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每股收益、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未来发展。
  6、议案名称:《关于支付公司2024年度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支付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获有效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亚飞、王凌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会的投票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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