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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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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063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6月27日下午在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28名,代表股份1,615,091,2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442%,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1,500,145,1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0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23名,代表股份114,946,0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36%。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823名,代表股份71,001,3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29%。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董事长耿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债务加入并以物抵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07,763,2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63%;反对6,598,75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86%;弃权72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3,673,3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790%;反对6,598,7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38%;弃权72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7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债务加入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07,695,1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21%;反对6,617,25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7%;弃权77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3,605,2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831%;反对6,617,2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99%;弃权77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7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媛、黄婧雅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064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约人民币2,933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其对公司损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于近日收到了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诉讼机构名称: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2、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被告一:苏州亿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二:常州荣盛上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三: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3、案件概述: 2019年9月,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与被告一签订了《房地产借款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一提供借款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同日原告与被告三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后又与被告二签订《质押合同》。当前,原告认为,被告一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故而成讼。 4、原告主要诉讼请求 请求被告一偿还剩余贷款本金2,854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34万元和其他费用,合计约2,933万元,并要求被告二、被告三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5、诉讼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未达到披露标准的新增诉讼事项主要为借款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涉及总金额约14.42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9.71%。公司正在与相关方积极沟通,力争妥善解决上述诉讼事宜。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持续跟进诉讼进展,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民事起诉状等。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065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根据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和公司相关项目发展需要,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协议,为公司下属公司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促进公司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荣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荣乾”)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重庆分行”)继续合作业务48,940万元,由公司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54个月。同时,重庆荣乾以名下资产为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重庆荣乾; 2、成立日期:2017年6月20日; 3、注册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五盛路300号; 4、法定代表人:魏东; 5、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重庆荣乾100%股权; 8、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1、保证担保协议方:公司与渤海银行重庆分行;抵押担保协议方:重庆荣乾与渤海银行重庆分行。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重庆荣乾与渤海银行重庆分行签订《借款延期协议》,约定展期并为重庆荣乾上述融资分别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 3、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务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手续费及其他收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和其他应付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他情况下成为应付);债权人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保证人在本协议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违约金和任何其他款项。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担保计划范围内。关于本次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 重庆荣乾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风险较小,由公司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该公司更好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重庆荣乾有足够的能力偿还本次融资。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448.1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1.66%。其中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85.4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49%,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66.46亿元。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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