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曲江银座酒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庄莹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代行)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借款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第六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因此公司控股股东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14,511,121股未计入第六项议案有效表决权总数。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8项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钟晓敏、李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