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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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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25-034
  债券代码:127034 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南塔16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不向下修正“绿茵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25-035
  债券代码:127034 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绿茵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5年6月27日,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触发“绿茵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5年6月30日-2025年9月29日),如再次触发“绿茵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12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71,200万元,并于2021年5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绿茵转债”,债券代码:127034。
  根据有关规定和《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绿茵转债”自2021年11月1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2.38元/股。
  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5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因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自2023年5月31日起,绿茵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2.04元/股。
  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5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因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自2024年5月31日起,绿茵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1.79元/股。
  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2024年6月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注销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自2024年6月12日起,绿茵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1.76元/股。
  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5月2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自2025年6月6日起,绿茵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1.51元/股。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若在前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公司股价自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7日期间,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9.78元/股)的情形,已触发“绿茵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近期公司股价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变化、市场调整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出现了较大波动,当前公司股价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远发展的内在价值,且与转股价格存在一定差距,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5年6月30日-2025年9月29日),如再次触发“绿茵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若再次触发“绿茵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绿茵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绿茵转债”转股期限为2021年11月11日至2027年4月29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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