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6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公告编号:2025-023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6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6月26日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
  会议由董事长孙中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满足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方案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
  2、发行期限:单期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
  3、发行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最终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在发行前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市场行情以及簿记建档情况共同协商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负债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商协会规定的用途,并严格按照发行文件约定使用。
  7、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债券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关于本次债务融资产品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本支出的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方式、发行利率、发行时机、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偿债保障措施,以及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2、根据本次债务融资产品发行的实际需要,决定委任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协议、法律文件及其他一切必要文件,并办理本次债券的申请、注册和信息披露等所有必要手续。
  4、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且上述未提及到的其他事项。
  5、本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公告编号:2025-024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6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6月26日采取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颂燕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的债务融资工具,此举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发展,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升资金流动性管理能力,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接续前期超短期融资券。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公告编号:2025-025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宁波锐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锐鑫”)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04,942,3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1%。本次质押后,宁波锐鑫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66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3%,占公司总股本的0.37%。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宁波锐鑫的通知,获悉该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2.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宁波锐鑫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质押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