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或“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大厦、中国香港中环金融街8号香港四季酒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根据本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无需由本行优先股股东审议,因此,优先股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本行董事长葛海蛟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本行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本行现任董事16人,出席15人,董事刘进先生因其他重要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本行现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本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中国银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中国银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中国银行202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中国银行2025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聘请本行2025年度外部审计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选举高美懿女士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选举胡展云先生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中国银行2025-2026年度发行金融债券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修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修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修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不再设立中国银行监事会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数5%以下A股股东对如下议案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第1-7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第8-1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高美懿女士、胡展云先生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期为三年,其中高美懿女士的任期将自2025年8月1日起开始计算,胡展云先生的任期将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廖长江先生的任期至2025年6月30日届满,为保证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比例符合监管和本行公司章程要求,在高美懿女士就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前,廖长江先生将在其任职时间不超过六年的前提下继续任职。 本行《公司章程》的修订将在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后生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以及不再设立监事会事项将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章程修订获核准后同时生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宁、杨淞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五、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