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06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中船大厦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陈远锦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代行财务总监职责)夏军成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中国海防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中国海防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中国海防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中国海防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中国海防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中国海防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冯晓奕、周丽琼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