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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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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万吨高纯锂盐技改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5-032号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万吨高纯锂盐技改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项目概述
  为进一步降低锂盐业务生产成本,加速推进智能制造转型升级,深化绿色低碳发展模式,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全资公司中矿资源(江西)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矿锂业”)拟对年产2.5万吨锂盐生产线进行综合技术升级改造,投资建设年产3万吨高纯锂盐技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为12,074.42万元,资金来源为中矿锂业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停产检修及技改时间约为6个月。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金额在公司经理层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投资项目介绍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3万吨高纯锂盐技改项目。
  (2)建设地点:江西省新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园区。
  2、项目实施主体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中矿资源(江西)锂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4MA7CCKPQ29。
  (3)住所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阳光大道1998号。
  (4)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5)成立时间:2021年11月22日。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有色金属铸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金属矿石销售,选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的产权关系:中矿锂业由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矿资源(江西)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中矿新材”)100%持股。中矿锂业现有年产2.5万吨锂盐生产线和年产3.5万吨高纯锂盐生产线,其中年产2.5万吨锂盐生产线由中矿新材于2021年8月投资建设完成,本公司为提升运营效率对锂盐业务进行了有效整合,于2025年4月将2.5万吨锂盐生产线由中矿新材划转至中矿锂业。本项目是围绕年产2.5万吨锂盐生产线的停产技改项目,不会对年产3.5万吨高纯锂盐生产线造成影响。
  (8)中矿锂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项目建设规模及产品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3万吨高纯锂盐技改项目,主产品为电池级碳酸锂、电池级氢氧化锂,两种主产品产能可根据市场需求灵活调节,副产品为元明粉。
  4、项目建设内容及进度安排
  本次技改工程主要涉及建筑物有:转型酸化浸取车间、冷冻站、结晶烘干包装车间、碳酸锂成品车间、硫酸钠蒸发车间,新建萃取工序、新建片碱仓库、新建片碱废袋库、新建雨棚及其它零星技改。本项目计划于2025年6月27日起进行停产检修及技改工作,停产时间约为6个月。
  5、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12,074.4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0,499.49万元,资金来源为中矿锂业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项目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项目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生产工艺技术水平、能耗及原料消耗等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内同类装置先进水平,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标准。项目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三废的排放,生产废渣可作为建材原料,系统水除蒸发外可实现封闭循环,实现低碳绿色生产。项目优化了传统的焙烧设备、焙料处理手段和溶液处理工序,进一步提高锂金属回收率,有效降低锂盐生产成本。因此,本项目在工艺技术方面和经济效益方面均切实可行,将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将合计拥有年产7.1万吨电池级锂盐产能,公司锂盐业务的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将更好地应对行业变革与市场挑战。
  2、存在的风险
  (1)项目建设尚须报相关部门履行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
  (2)本项目是围绕年产2.5万吨锂盐生产线的停产技改项目,在项目建设期间,将会对公司锂盐业务的产量和销量产生一定影响。
  (3)锂盐产品价格受下游需求、全球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相关国家的政策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项目投产后实际效益可能存在与预期不一致的情况。
  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5-031号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分配方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21,491,8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本次预计现金分红总额360,745,938.50 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若在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21,491,8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7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1、咨询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161号锐中心39层。
  2、咨询联系人:黄仁静,王珊懿。
  3、咨询电话:010-82002738。
  4、传真电话:010-5687396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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