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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 债权人的补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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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授权办理人员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事宜。 四、其他说明 本次注册资本变更仅针对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引起的注册资本减少事项进行相应的《公司章程》修订,未包含2025年6月1日至今可转债转股及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引起的公司注册资本变化,公司后续将另行召开会议审议相关注册资本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5日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7月24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24日 至2025年7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5年7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若广大投资者对本次服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投资者热线等方式向公司反馈,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7月23日9:30-11:30,13:00-15: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893号公司证券法务部 (三)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函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于2025年7月23日15:00前送达公司证券法务部,并进行电话确认。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请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琳 电话:0570-3832502 传真:0570-3832502 邮箱:yhzqsw@qhyh.com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893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自理。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 债权人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补充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工商变更的相关要求,现就此次减少注册资本补充说明如下: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总股本减少2,157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2,157元。2025年4月18日,公司完成对前述2,157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202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8)《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可转债转股、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及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引致的股本变动,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总股本由377,914,794股增加至470,492,025股,注册资本由377,914,794元增加至470,492,02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回购注销2,157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宜,对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进行变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总股本由470,492,025股减少至470,489,868股,注册资本由470,492,025元减少至470,489,868元。 基于以上原因,公司对2024年12月26日披露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8)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变动内容补充披露如下: 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2,157股,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70,492,025股变更为470,489,868股;注册资本将减少2,157元,公司注册资本由470,492,025元变更为470,489,868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6日披露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8)。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未有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因办理工商变更事项,需对《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进行补充,并再次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补充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893号公司证券法务部 2.申报时间:2025年7月5日起45天内(工作日09:00一17:00) 3.邮政编码:324000 4.联系人:王琳 5.联系电话:0570-3832502 6.邮箱:yhzqsw@qhyh.com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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