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基金募集情况 ■ ■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信息披露费用、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支付。 注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届时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决定并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2、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gts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07-0088)咨询相关情况。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