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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0万元用于张再明控制的鼎际德企管对石化科技的出资款。2025年4月25日至5月29日期间,借款方已将12,780.60万元借款归还上海德凯、迈瑞尔。还款后,经友好协商,上述4家商贸公司同上海德凯、迈瑞尔签订了借款利息豁免协议,约定本次借款利息豁免。 2. 结合公司向上海德凯、迈瑞尔采购设备定价依据以及同类产品市场定价情况,说明采购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及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1) 设备定价依据 1) 上海德凯 上海德凯作为专注于石化设备领域的技术开发与解决方案供应商,是一家业务覆盖技术咨询服务、工业设备制造及进出口贸易的专业设备企业。因建设POE项目需求,公司需采购POE装置气力输送系统设备及其工艺包。该工艺设备需高度定制化生产,而上海德凯作为风送系统领域的专业供应商,在该设备供应领域具备一定垄断地位,双方通过鼎际得公司招投标流程达成合作。上海德凯依据内部定价流程,在招投标之前召开内部定价会议,通过成本测算确定招投标价格。 2) 迈瑞尔 迈瑞尔系中美合资的实验设备生产企业,在石油炼制、化工、聚合等实验装置的设计与建造领域具备深厚技术积淀与专有工艺,可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提供定制化产品与服务方案。针对POE项目建设,公司采购标的为聚乙烯中试装置及配套工艺技术,该设备属于高度定制化范畴,且国内满足鼎际得公司技术要求的供应商稀缺。迈瑞尔凭借α- 烯烃工艺包核心技术及成熟应用案例,通过商业谈判与鼎际得公司达成合作。双方谈判过程中,聚乙烯中试装置的定价主要参考技术的先进程度、设备制作的难易程度、是否存在工艺包需求、其他的技术许可需求等方面综合考量确定。 (2) 同类产品市场定价 1) 上海德凯 根据上海德凯/泽普林与其他同类客户在2023-2024年期间签订的风送系统EPC承包协议,其中对应POE项目年产量为10万吨/年的风送系统合同定价为7,010.00万元,对应POE项目年产量为5万吨/年的风送系统合同定价为3,800.00万元。具体销售情况如下: ■ 上海德凯作为泽普林固体物料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普林)的股东,持有其40%股权。基于此关联关系,公司与上海德凯、泽普林签订风送系统装置合同时采用协同定价模式,需将与泽普林的协议纳入整体合同总额统筹考量。 根据上海德凯/泽普林提供的独立第三方合作协议,以POE项目年产量测算,建设20万吨/年规模的POE项目风送系统,设备采购资金通常约为1.4亿至1.5亿元,本次风送系统招标最终20万吨/年规模POE风送系统采购价1.2亿元,价格相对市面价格较低,这部分成本控制合理。而公司与上海德凯、泽普林签订的风送系统合同金额达2.04亿元,较招标金额1.2亿元高出8,000.00万元。一方面,因项目工期紧张,公司要求上海德凯及泽普林同步提供中试装置与主装置(一般情况下,其他客户的中试装置(POE中试装置风送系统EPC和POE中试产品性能验证及装置设备测试的技术开发)由客户自行建设),且服务内容包含两年的维保及备品备件更换等增值服务;另一方面,鼎际得公司要求同步建设中试装置及主装置,为了保证系统稳定运行且避免采购周期过长采买了一些重要进口设备的整机备件,并采购了上海德凯的工艺包及后续技术服务,项目技术要求较其他客户更高以及增加了项目工作和供货范围,导致整体成本增加。 2) 迈瑞尔 根据迈瑞尔与其他客户签订的类似规格的POE中试装置协议,其中在2024年7月签订的树脂新材料(POE)EPC承包合同定价为 8,680.18 万元,在2023年2月签订的聚丙烯中试装置EPC承包合同定价为 8,453.83万元。具体销售情况如下: ■ 依据迈瑞尔与独立第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显示,与公司采购规格相近的设备定价区间在8,400万元至8,700万元,而公司最终采购定价为9,600万元,较常规水平偏高。出现这一价差的原因在于:该合同项下包含了POE 中试装置、α-烯烃中试两套装置的总包工程,且作为POE产业的新晋入局者,公司面临紧迫的项目交付周期,为此特别要求迈瑞尔在设备供应基础上,同步承担项目建设期的全流程管理督导工作,涵盖进度把控、资源协调、质量监督等环节,以保障项目高效、有序推进。这项额外的项目管理服务需求,提升了整体合作成本。 (四)会计师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实施了以下程序进行核查: (1)通过公开渠道获取上海德凯、迈瑞尔等供应商的工商信息,确认其与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检查设备采购合同,核查订单总额、预付金额、付款日期、交付验收条款,对比实际付款进度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 (3)检查设备验收单、入库记录及安装调试报告,确认设备是否于2025年正常到货并投入使用,是否存在延迟交付或虚假验收情况; (4)检查 2025 年设备到货后的使用情况,通过实地盘点确认设备是否实际投入POE项目; (5)对上海德凯、迈瑞尔实施函证,确认设备交易金额及往来余额的真实性、准确性; (6)核查定价方式,包括招投标、比价流程,检查公司内部采购审批文件,确认定价是否履行合规程序,是否存在关联方非公允定价; (7)获取上海德凯、迈瑞尔的设备报价单,对比同类设备的市场公开报价,分析采购价格是否存在显著高于市场水平的情况; (8)获取公司向上海德凯、迈瑞尔的付款凭证,并延伸核查供应商收到款项后的资金划转路径,确认款项是否流向实际控制人关联主体,核实划转原因及合规性; (9)获取资金划入方与上海德凯、迈瑞尔签订的借款协议,核查包括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等在内的协议条款,对比银行流水确认资金划转是否符合协议约定; (10)检查借款及利息的归还银行凭证,确认资金是否实际到账; (11)获取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函/确认函,确认资金接收性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2)对上海德凯、迈瑞尔实施访谈,确认设备运输、到库、安装配合情况,以及价格确定过程及依据、借款性质及资金归还情况; (13)结合POE项目建设进度,核查预付金额是否与工程进度匹配; (14)收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预付设备款比例、账期及付款模式,对比公司预付账款占比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公司所披露的主要预付工程设备款对象、交易要素及执行情况与账面记录及原始凭证一致,信息披露准确; (2) 基于POE项目战略投资需求,结合项目建设进度、设备采购周期及行业同类项目预付惯例,期末大额预付工程设备款具备合理性,与同行业公司在业务模式及发展阶段上的差异具有合理性; (3) 除资金划转的借款性质认定外,上海德凯、迈瑞尔向实际控制人关联主体的资金划转时间、金额及路径与公司披露内容一致。由于向上海德凯、迈瑞尔购买的设备定制化程度很高且涉及到化工专业领域,基于已执行的核查程序,我们暂无法对设备采购价格公允性及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形作出明确判断。 (五)保荐机构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 保荐机构尚在尽调过程中,其意见将于后续单独披露。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所披露的主要预付工程设备款对象、交易要素及执行情况与账面记录及原始凭证一致,信息披露准确; (2)基于POE项目战略投资需求,结合项目建设进度、设备采购周期及行业同类项目预付惯例,期末大额预付工程设备款具备合理性,与同行业公司在业务模式及发展阶段上的差异具有合理性; (3) 除资金划转的借款性质认定外,上海德凯、迈瑞尔向实际控制人关联主体的资金划转时间、金额及路径与公司披露内容一致。由于向上海德凯、迈瑞尔购买的设备定制化程度很高且涉及到化工专业领域,基于已执行的核查程序,我们暂无法对设备采购价格公允性及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形作出明确判断。 四、关于主营业务 年报及前期公告显示,2022年-2024年,公司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1.10亿元、0.61亿元、-0.12亿元。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7.81亿元,同比增长3.20%。其中,催化剂实现营业收入1.24亿元,毛利率为56.91%,同比增加14.94个百分点;复合助剂、抗氧剂单剂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06亿元、3.34亿元,毛利率分别为5.74%、4.61%,同比减少16.05、8.51个百分点。202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95亿元,同比增长13.36%,增长幅度高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 请公司:(1)分业务板块补充披露公司上市后营业收入、产品价格、销量的变化情况及原因,以及原材料价格、成本费用的变化情况及原因,量化分析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的具体原因,并说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2)结合行业状况、主营业务结构、市场占有率变化以及利润表主要项目等,说明公司上市以来净利润持续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3)分别列示近3年前五大应收账款欠款对象名称、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销售内容、对应收入金额、应收账款金额及占比、回款情况、减值计提金额等,说明报告期主要客户及其信用、结算政策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问询函第4条) (一) 分业务板块补充披露公司上市后营业收入、产品价格、销量的变化情况及原因,以及原材料价格、成本费用的变化情况及原因,量化分析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的具体原因,并说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1. 分业务板块补充披露公司上市后营业收入、产品价格、销量的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2-2024年公司主营业务均为高分子材料高效能催化剂和化学助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未发生变化。2022年度,公司主营业务中催化剂、抗氧剂单剂和复合助剂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2.63%、36.81%和48.98%;2023年度,公司主营业务中催化剂、抗氧剂单剂和复合助剂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2.42%、31.60%和54.46%;2024年度,公司主营业务中催化剂、抗氧剂单剂和复合助剂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5.88%、42.79%和39.15%,近三年主要业务占比稳定,合计各年占公司收入97%以上。公司最近三年各主要细分业务销售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万元/吨、% ■ (1) 催化剂 2022-2024年,催化剂销售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7.27%、31.88%,销量增长率为-13.36%、43.76%,产品单价增长率为-4.51%、-8.26%。2024年销售量大幅增长,得益于国内聚丙烯催化剂和聚乙烯催化剂的市场规模增加。单价逐年下降,主要因公司主要订单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单价下降。 (2) 抗氧剂单剂 2022-2024年,公司抗氧剂单剂产品销售收入增长率为-27.82%、39.73%,销量增长率为-13.22%、59.50%,销售单价增长率为-16.83%、-12.39%。2024年抗氧剂单剂销售量大幅增加,主要系下游行业需求增加。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的《2025-2030年中国抗氧化剂行业市场深度调研及投资策略预测报告》显示,全球抗氧化剂市场规模在2023年达到约52亿美元,其中中国市场贡献率超过35%,预计2025年国内市场规模将突破150亿元人民币。单价逐年下降,因公司主要订单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单价下降。 (3) 复合助剂 2022-2024年,公司复合助剂产品销售收入增长率为-6.51%、-25.82%,销量增长率为4.76%、-10.82%,销售单价增长率为-10.76%、-16.82%。主要因为下游核心客户需求变少,同时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复合助剂产品价格逐年下降。 2. 分业务板块补充披露公司原材料价格、成本费用的变化情况及原因 公司最近三年各主要细分业务成本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万元/吨、% ■ 公司抗氧剂单位成本波动下降,2024年相较2022年单位成本下降6.83万元/吨、降幅25.40%,主要为直接材料和制造费用的变动影响。 (1) 原材料价格变动分析 公司生产催化剂主要原材料为四氯化钛和己烷,生产抗氧剂主要原材料为苯酚、异丁烯、丙烯酸甲酯和三氯化磷,复合助剂主要利用抗氧剂单剂及其他助剂进行配比制成,因此受抗氧剂单剂及其他助剂单位成本影响。催化剂、抗氧剂单剂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 2022年受原油价格攀升影响,主要原料价格处于高位,随着2023年全球原油价格回落,主要原料价格呈下降趋势,使得催化剂、抗氧剂单剂单位成本下降。 (2) 制造费用变动分析 公司制造费用主要是折旧费、运费、电费、燃气费,2022年合计占比87.58%,2023年合计占比93.47%,2024年合计占比93.32%,近三年合计占比87%以上。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2022-2024年折旧费用增长率分别为5.77%、16.96%,主要是公司募投项目转固,折旧费用增加;运费2022-2024年折旧费用增长率分别为14.97%、3.03%,主要受到当期销量和运输距离相关;2022-2024年折旧费用增长率分别为-9.49%、47.96%,燃气费增长率分别为-18.24%、19.28%,主要是公司当期产量变动,2023年产量相比2022年减少11.58%,2024年产量相比2023年增加12.58%。 3. 量化分析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的具体原因,并说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1) 量化分析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的具体原因 报告期内,产品结构和产品毛利率对公司综合毛利率的影响如下: ■ 注:产品销售结构变动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Σ(当期产品毛利率×(当期产品销售占比-上期产品销售占比) 产品毛利率变动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Σ(上期产品销售占比×(当期产品销售毛利率-上期产品销售毛利率) 由上表可见,上市后三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变动分别为-2.93%和-7.39%,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各类产品毛利率变动所致,产品结构变动造成的影响较小。 1) 抗氧剂单剂毛利率变动分析 公司抗氧剂单剂主要为168和1010两个产品,2024年分别占总收入比例14.37%、18.28%。抗氧剂单剂的主要产品毛利变化影响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吨 ■ 抗氧剂单剂毛利率下降系因为销售单价大幅降低,抗氧剂168在2024年的单价相较2022年单价下降0.64万元/吨、降幅27.47%,抗氧剂1010在2024年的单价相较2022年单价下降0.84万元/吨、降幅31.70%,单位成本略有下降。 ①抗氧剂前五大客户交易价格变动: 单位:万元/吨 ■ 由上表可知,公司销售给主要客户的定价均在下滑,主要受到市场竞争加剧,公司通过招投标及商务谈判等方式取得的合同单价均在下降。 ②抗氧剂单位成本变化如下: 单位:万元/吨 ■ 2022-2024年主要抗氧剂产品料工费比例较为稳定没有重大异常,单位成本下降主要受到直接材料下降影响,公司抗氧剂主要原材料为苯酚、异丁烯、丙烯酸甲酯、三氯化磷和季戊四醇等,近三年主要原材料价格呈下降趋势。 2) 复合助剂毛利率变动分析 公司复合助剂主要为聚丙烯助剂和聚乙烯助剂两个产品,2024年分别占总收入比例16.92%、16.30%。复合助剂毛利率下降系销售单价大幅降低所致,聚丙烯助剂2024年单价相较2022年单价下降0.82万元/吨、降幅23.10%,聚乙烯助剂2024年单价相较2022年单价下降0.53万元/吨、降幅23.66%;单位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较小。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吨 ■ ①复合助剂前五大客户交易价格变动: 单位:万元/吨 ■ 公司复合助剂产品单价主要呈现下降趋势,但存在客户需求变化的情况,导致同一产品不同规格价格会有较大差异。如2023年公司向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销售聚丙烯助剂,平均售价为6.46万元/吨,显著高于其他年份;2024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平均售价7.62万元/吨,显著高于其他年份,主要是因为生产复合助剂的材料变化。 ②复合助剂单位成本变化如下: 单位:万元/吨 ■ 2022-2024年主要复合助剂产品料工费比例较为稳定没有重大异常,单位成本下降主要受到直接材料下降影响,主要因复合助剂生产为物理过程,利用抗氧剂单剂及其他助剂进行配比制成,各年度直接材料的成本变动与抗氧剂的单位成本变动趋势一致。 3) 催化剂毛利率变动分析 公司催化剂主要为聚丙烯催化剂和聚乙烯催化剂两个产品,2024年分别占总收入比例10.00%、4.63%。催化剂毛利率变动系销售单价逐年降低所致,聚丙烯催化剂2024年单价相较2022年单价下降14.77万元/吨、降幅19.08%,聚乙烯催化剂销售价格波动较小;单位成本2024年下降较大,聚丙烯催化剂单位成本2024年相较2022年下降12.11万元/吨、降幅29.41%,聚乙烯催化剂单位成本2024年相较2022年下降10.31万元/吨、降幅28.77%。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吨 ■ ①催化剂前五大客户交易价格变动: 单位:万元/吨 ■ 2022-2024年催化剂产品价格总体呈下降趋势,主要因公司通过招投标取得合同,市场竞争加剧,公司投标价格变动所致。 ②催化剂单位成本变化如下: 单位:万元/吨 ■ 2022-2024年主要催化剂产品料工费比例较为稳定没有重大异常,单位成本下降主要受到直接材料下降影响,公司催化剂主要原材料为四氯化钛、己烷等,近三年主要原材料价格呈下降趋势。 (2) 说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受市场竞争加剧,同行业公司毛利率普遍下降,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化趋势基本一致。具体如下: ■ 公司毛利率及净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公司风光股份可比度较高,主要因为二者产品相似,为主要竞争对手。同行业公司主营产品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上表可知风光股份主营产品为单剂、集成助剂、催化剂及三乙基铝,2024年单剂、集成助剂及催化剂占营业收入95.50%,分别与公司抗氧剂单剂、复合助剂和催化剂可比,可比度较高;利安隆主营产品为抗氧化剂、光稳定剂、润滑油添加剂和U-pack,与公司存在可比的产品为抗氧剂,但2024年抗氧剂占利安隆营业收入30.41%,且毛利率较低,总体毛利率与公司毛利率可比度较低;呈和科技主营产品为成核剂、合成水滑石、NDO复合助剂、抗氧剂和贸易业务,与公司存在可比的产品为抗氧剂,但2024年抗氧剂占呈和科技营业收入8.01%,可比度较低。 (二) 结合行业状况、主营业务结构、市场占有率变化以及利润表主要项目等,说明公司上市以来净利润持续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1. 行业状况 公司主营聚烯烃催化剂及化学助剂,高度依赖石化行业资本开支。2023年以来,全球通胀及国内经济低迷导致聚烯烃装置投资减少,终端市场需求显著萎缩。2024年行业呈现“供大于求”状态,产品价格跌至成本线附近。同时,行业同类产能快速扩张,如万华化学、浙江石化等大型企业在聚烯烃相关领域积极布局新项目,聚烯烃催化剂及化学助剂市场从“技术壁垒型”转向“成本竞争型”。因行业中下游需求萎缩、产能扩张加剧竞争,导致公司上市以来净利润持续下滑。 2. 主营业务结构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依赖复合助剂和抗氧剂单剂,2022-2024年分别占当期收入的85.11%、86.07%和81.93%,而二者毛利率逐年下降,2024年毛利率均低于6%。高毛利的催化剂产品仅占营业收入的15%左右,产品结构失衡导致行业下行期整体盈利弹性不足。 3. 市场占有率变化 经查询,公司暂无明确公开的整体市场占有率数据,暂无法结合市场占有率变化分析净利润变化的合理性。 4. 利润表主要项目影响 2022-2024年,公司毛利率分别为24.25%、21.32%和13.93%,逐年下降。毛利率变动原因分析详见本说明四(一)3。2022-2024年,公司期间费用逐年上升,变化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 (1) 销售费用 2023年,销售费用减少349.95万元,主要系2023年公司销量减少,公司调整销售人员结构,销售人员薪酬减少360.61万元。 2024年,销售费用增加770.92万元,主要系:1) 授予销售人员股权激励,本期确认销售人员股权激励费用321.39万元。2) 为大幅开展销售活动,公司2024年11月开始上调了销售人员工资,且鼎际得上海公司新增招聘有经验的销售精英,导致本期职工薪酬增长262.80万元;3) 为满足欧盟化学品监管强制性要求,本年度首次计提REACH注册及评估费用,新增服务费76.72万元。 (2) 管理费用 2023年,管理费用增加2,636.73万元,主要系:1) POE项目筹建期,石化科技新增职工69人,且鼎际得母公司管理人员参考同行业对薪酬进行上调,导致薪酬增加1,605.10万元。2) 新增计提限制性股票及期权费用414.20万元。3) POE项目筹建,石化科技新增招待费和差旅费等费用220.98万元。4) 公司新增固定资产,增加折旧与摊销186.10万元。 2024年,管理费用增加309.43万元,主要系:1) 公司管理人员结构调整,职工薪酬减少655.30万元。2) POE项目建设,业务招待支出增加645.36万元。3) 股份支付增加 195.21万元。4) 新增固定资产,折旧与摊销增加215.01万元。 (3) 研发费用 2023年,研发费用减少780.72万元,主要系公司主要产品基本定型,公司研发项目减少,导致2023年研发费用减少。 2024年,研发费用增加147.12万元,主要系公司研发项目变动影响。 (4) 财务费用 2023年,财务费用减少634.98万元,主要系:1) LPR大幅下降,导致利息支出减少228.36万元。2) IPO募集资金结息,利息收入增加413.70万元。 2024年,财务费用增加759.52万元,主要系鼎际得母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新增短期借款导致利息支出增加640.13万元。 (三) 分别列示近3年前五大应收账款欠款对象名称、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销售内容、对应收入金额、应收账款金额及占比、回款情况、减值计提金额等,说明报告期主要客户及其信用、结算政策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近3年前五大应收账款欠款对象名称、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销售内容、对应收入金额、应收账款金额及占比、回款情况、减值计提金额 (1)2024年 单位:万元 ■ (2)2023年 单位:万元 ■ (3)2022年 单位:万元 ■ 2.说明报告期主要客户及其信用、结算政策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2022-2024年各年前五大客户汇总判断其信用、结算政策,结果如下: ■ [注]宿迁盛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盛锦)已于2025年5月注销,根据公司与宿迁盛锦、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联盛)签订的债权债务转移三方协议,因宿迁盛锦被宿迁联盛吸收合并,其与公司的货款转移至宿迁联盛,由宿迁联盛进行偿还 公司主要客户除宿迁盛锦新材料有限公司结算政策发生重大变更,其他客户信用、结算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 会计师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 1.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实施了以下程序进行核查: (1)获取公司收入成本大表、采购明细表,核查2022-2024年销售及采购金额、数量,各板块毛利率情况; (2)查阅同行业公司2022-2024年度报告以及公开披露数据,检查主要指标与公司变化是否相符; (3)查阅行业研究报告,了解化工行业市场动态及高分子材料高效能催化剂和化学助剂产业链最新情况; (4)获取2022-2024年对利润表影响较大的项目明细,核查各年变化的情况及原因; (5)获取公司合并往来明细表,核查2022-2024年末往来余额变动情况; (6)查询主要客户工商信息,检查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7)获取主要客户2022-2024年销售合同,核查其信用、结算政策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所披露的营业收入、产品价格、销量、原材料价格、成本费用及量化分析毛利率的变化情况准确,具体变化原因符合公司真实情况及行业状况。 (2)公司净利润持续下滑受到行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变化、主要利润表项目变动和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影响,与公司披露信息未见异常。 (3)公司近三年前五大客户主要为大型国企和集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披露的销售内容、对应收入金额、应收账款金额及占比、回款情况、减值计提金额的数据准确。 (4)公司报告期主要客户除了宿迁盛锦新材料有限公司结算政策由款到发货变为了货到付款,其他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信息披露准确。 五、关于偿债能力 年报显示,2024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2.45亿元,同比下降54.48%;短期借款10.11亿元,同比增长250.6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0.52亿元,合计高于货币资金期末余额。2025年第一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2.24亿元,短期借款余额6.16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0.01亿元,长期借款余额19.65亿元。此外,2024年,公司因资金周转需要,分别向关联方营口澎泽商贸有限公司、营口荣通建筑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拆入资金人民币1亿元、4000万元,年利率为0%、3.10%,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2025年2月26日分别归还上述借款。 请公司:(1)说明向关联方进行资金拆借的原因及具体往来情况,后续是否仍有类似资金拆借计划;(2)补充披露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末长短期借款的主要情况,包括借款时间、借款金额、是否存在抵押担保、主要用途,并结合短期债务到期情况、可动用的货币资金、未来资金支出安排与偿债计划,以及公司目前在手订单、项目周期、回款情况及负债情况等,分析公司是否存在短期偿债风险及流动性压力。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问询函第5条) (一) 说明向关联方进行资金拆借的原因及具体往来情况,后续是否仍有类似资金拆借计划 POE项目总投566,317万元,承建单位为石化科技,由于项目投资金额较大,且为了保证如期投产,抢占市场先机,公司自2024年3月18日项目正式启动以来,前期急需资金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项,以保证供应商按时发货或启动设备制造,同时因项目银团组建进度不及预期,为了不影响项目进展,石化科技向关联方营口澎泽商贸有限公司、营口荣通建筑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分别借款1亿元和4000万元。具体往来情况见下表: ■ POE项目银团已于2025年1月组建成功并实现提款,银团总金额为38.6亿元,主要用于POE项目建设使用,目前银团已提款金额为21.47亿元,尚有17.13亿元额度可支持项目,暂无类似资金拆借计划。 (二)补充披露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末长短期借款的主要情况,包括借款时间、借款金额、是否存在抵押担保、主要用途,并结合短期债务到期情况、可动用的货币资金、未来资金支出安排与偿债计划,以及公司目前在手订单、项目周期、回款情况及负债情况等,分析公司是否存在短期偿债风险及流动性压力 1.补充披露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末长短期借款的主要情况,包括借款时间、借款金额、是否存在抵押担保、主要用途 2025年第一季度末短期借款金额为615,732,259.98元,长期借款金额为1,965,248,077.58元,其中短期借款明细如下: ■ ■ ■ ■ ■ 其中长期借款明细如下: 2025年一季度长期借款主要为石化科技从银团贷款,贷款期限8年(2025年1月14日至2033年1月14日),增信措施为:在建工程(土地及建筑物)抵押、机器设备抵押,具体明细如下: ■ 注:上述长期借款均来源于2025年1月逐步提款的银团借款 2.结合短期债务到期情况、可动用的货币资金、未来资金支出安排与偿债计划,以及公司目前在手订单、项目周期、回款情况及负债情况等,分析公司是否存在短期偿债风险及流动性压力 (1)短期债务到期情况 截至2025年第一季度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6.16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仅为0.01亿元,整体短期债务规模处于可控范围内。从短期借款的到期时间分布来看,债务偿还时间较为分散,主要集中在2025年5月至2026年3月之间,且单笔到期金额较小,这使得公司拥有较为充裕的时间和空间进行资金调配,能够灵活应对债务偿还需求,不存在集中偿债的压力。本公司所有短期借款中,到期日为2025年6月17日之前的款项均已按期足额偿还。 此外,公司已制定明确的财务规划,预计在2025年年末将减少短期借款2亿元,使短期借款总金额稳定在4.5亿元左右。这一举措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债务结构,降低短期偿债风险,增强公司的财务稳健性。 (2)可动用的货币资金 2025年第一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2.24亿元。虽然这一金额不足以完全覆盖短期债务,但考虑到公司还有日常经营资金来源,这笔资金可以作为重要的偿债资金补充,为公司提供一定的流动性支持。 (3)未来资金支出安排与偿债计划 项目资金支持:POE项目银团已于2025年1月组建成功并实现提款,总金额为38.6亿元,目前已提款21.47亿元,尚有17.13亿元额度可用。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且资金使用计划清晰,银团资金到位后缓解了公司项目资金的短期偿债压力。 偿债计划:公司可以根据短期债务到期时间,合理安排偿债资金。例如,利用现有货币资金、项目资金回流以及订单收入,根据债务到期时间进行偿还,公司也可以结合项目进度和资金回流情况,提前规划资金,确保按时偿还。 (4)在手订单、项目周期、回款情况及负债情况 在手订单情况:公司在手订单金额总计为6.76亿元,且与圣莱科特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的长期合作协议预计将为公司带来持续的销售收入。这些订单的履行将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有助于缓解短期偿债压力。公司在手订单情况如下: 1)圣莱科特: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与圣莱科特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莱科特)签署了《生产加工协议》及《国际经销协议》。合同期限为十年,涵盖五款抗氧剂产品。目前,合同正在顺利履行中,预计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根据预测,公司2025年将新增销售收入人民币1-1.6亿元且销售收入预计将逐年递增约5%。 2)公司在手订单 ■ 项目周期方面:POE项目建设周期较长,目前项目进展顺利,银团贷款资金已到位部分,后续资金将根据项目进度逐步投放。项目完成后,公司将获得可观的收益,进一步增强偿债能力。 回款情况方面:公司目前在手订单充足,预计将为公司带来稳定的销售收入。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通过优化信用政策、完善催收机制等措施,加快回款速度,提高资金回笼效率。这将为公司偿债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增强公司的财务稳健性。 负债情况方面:公司长期借款余额19.65亿元,主要用于项目建设,不会对短期偿债能力造成直接影响。公司可以合理安排长期债务的偿还计划,确保债务结构合理,降低偿债风险。 综上所述,公司通过合理安排资金、加强应收账款管理、优化项目资金使用以及制定明确的偿债计划,可以有效应对短期偿债风险和流动性压力。 (三) 会计师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 1.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实施了以下程序进行核查: (1)获取关联方资金拆借明细表,核对借款时间、还款时间、利息计算是否准确,检查利息支付凭证是否齐全; (2)对比公司2024-2025年现金流预测与实际资金缺口,评估关联方拆借是否为临时性需求,结合公司融资渠道判断拆借的必要性; (3)获取2025年一季度末长短期借款明细,抽样检查借款协议、银行回单等单据,检查借款利率、本金金额、还款期限、担保情况等要素是否与借款明细一致; (4)获取公司合同台账,抽样检查2025年新签订的合同,并结合在手订单、应收账款周转率,评估经营回款能否覆盖短期债务; (5)结合银团借款协议及资金到账情况、在手订单、在手资金及短期债务缺口,检查公司是否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及流动性压力。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因2025年1月起,银团借款已陆续到账,公司暂无与2024年向关联方进行类似借款的计划具备合理性; (2)公司通过合理安排资金、加强应收账款管理、优化项目资金使用以及制定明确的偿债计划,可以较为有效地应对短期偿债风险和流动性压力。 六、关于其他应收款 2024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2.21亿元,同比增长2869.50%,主要为关联方资金借用款增加所致。请公司补充披露2024年末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主要欠款方的名称、形成原因及性质、金额、坏账准备计提情况、期后回款情况,说明欠款方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是否存在业务往来或潜在利益安排,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问询函第6条) (一) 补充披露2024年末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主要欠款方的名称、形成原因及性质、金额、坏账准备计提情况、期后回款情况,说明欠款方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是否存在业务往来或潜在利益安排,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1. 补充披露2024年末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主要欠款方的名称、形成原因及性质、金额、坏账准备计提情况、期后回款情况 公司2024年末前十大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2024年8月与张家港沙钢金洲管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金洲)签订直缝钢管购买合同,合同约定由沙钢金洲承担运费,但因项目工期紧及沙钢金洲运输能力不足,经协商由公司寻找辽宁骐盛物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以下简称骐盛物流)来承接直缝钢管的运输,公司暂付骐盛物流的运费待直缝钢管购买合同执行完成后从沙钢金洲结算款中扣除。 [注2]根据公司与营口鼎鸿物流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签订的《车款抵顶物流运费协议》约定,公司转让给鼎鸿物流车辆的应收款192.23万元通过应付其运输费进行互抵,2025年1-5月已互抵108.39万元。 [注3]为向易博国际旅行社(苏州)有限公司的“易派客”账户充值的差旅费,主要便于及时为公司员工购买机票和住宿等。 2.补充说明欠款方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是否存在业务往来或潜在利益安排,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大占总金额94.80%,除了实控人张再明的欠款构成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外,其他欠款方金额相对较小且存在真实的商业背景,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存在业务往来或潜在利益安排,不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二) 会计师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 1.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实施了以下程序进行核查: (1)获取公司合并往来明细表,核查2024年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大欠款方的情况; (2)检查主要欠款方的工商信息,判断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检查与前五大欠款方的交易记录及合同,核查欠款形成的具体原因; (4)获取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2024年银行流水,检查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是否存在业务往来。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 除对张再明应收的资金拆借款外,其他主要欠款方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有业务往来或潜在利益安排,未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特此公告。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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