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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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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2025-051
  债券代码:110096 债券简称:豫光转债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7月2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510会议室(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1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23日
  至2025年7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5年7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3、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于2025年7月22日9:00至11:30、14:30至16:30在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进行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委托方式登记)。
  (二)通讯地址: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1号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苗 雨 联系电话:0391-6665836
  邮编:459000 传真:0391-6688986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现场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2025-045
  债券代码:110096 债券简称:豫光转债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7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充分讨论,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规范运作,公司依据 2024 年 7 月 1 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 〈公司法〉 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决定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关于修订《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3、关于修订《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4、关于修订《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5、关于修订《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6、关于修订《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7、关于修订《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8、关于修订《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9、关于修订《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0、关于修订《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1、关于修订《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2、关于修订《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3、关于修订《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4、关于修订《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5、关于修订《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6、关于修订《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7、关于制定《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甘肃宝徽”)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基于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与甘肃宝徽签订铅渣、铜渣购货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本议案已事前提交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事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金刚、任文艺、张安邦、孔祥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本议案已事前提交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事项属关联担保,关联董事赵金刚、任文艺、张安邦、孔祥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推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职,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并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拟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鉴于公司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人,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该议案时均须回避表决,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5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2025-047
  债券代码:110096 债券简称:豫光转债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公司生
  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属正常业务往来。该关联交易按市场规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甘肃宝徽”)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基于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与甘肃宝徽签订铅渣、铜渣购货合同。预计2025年全年该类交易金额分别为5,000万元、2,000万元。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此项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赵金刚先生、任文艺先生、张安邦先生、孔祥征先生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予以回避,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人民币
  ■
  注:(1)甘肃宝徽所产铅渣、铜渣为公司原料所需;
  (2)预计公司与关联方2025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总额7,000万元;
  (3)除增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外,2025年度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内容、金额不变,仍按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执行。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227225851949E
  成立时间:1994年12月1日
  注册地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城关镇滨河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李拥军
  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有色金属冶炼、锌锭、锌产品、硫酸及副产品生产、矿产品购销;出口本企业自产的锌锭、锌产品及副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母公司豫光集团持有其51%的股权,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2.主要财务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甘肃宝徽资产总额为3,620,356,590.34元,负债总额为2,944,986,916.83元,净资产为675,369,673.51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1,793,202,024.38元,净利润为19,055,920.92元,资产负债率为81.35%。
  截至2025年3月31日,甘肃宝徽资产总额为3,610,078,584.64元,负债总额为2,953,308,736.05元,净资产为656,769,848.59元,2025年1-3月营业收入为400,091,460.62元,净利润为-21,299,762.67元,资产负债率为81.84%。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铅渣,铅渣中含铅、银、金金属的计价原则以实际提货当月上海有色网公布的1#电解铅、2#银、金(95)均价为准,具体价格根据铅渣中含铅、银、金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向关联方购买的铜渣,铜渣中含铜金属、含银金属计价原则以点价当日的上海有色网公布的1#电解铜、3#银现货均价为参照基价并乘以双方约定系数计价,具体价格根据铜渣中铜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
  以上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属正常业务往来。该关联交易按市场规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5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2025-048
  债券代码:110096 债券简称:豫光转债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集团”)一直以来积极支持公司发展,为满足公司持续经营需要适时对公司进行融资支持,且长期为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本着互利共赢、协同发展的原则,经公司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豫光集团签订了互保框架协议。根据互保框架协议,豫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80亿元,公司为豫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5亿元。此次互保期限两年,即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现公司拟为豫光集团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办理的授信业务进行担保,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
  截至2025年7月4日,公司已为豫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42,800万元、担保余额为97,591万元。
  上述事项,由豫光集团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对该关联担保事项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认为: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系基于双方存在的互保关系,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经非关联董事审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赵金刚先生、任文艺先生、张安邦先生、孔祥征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股权关系: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无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其他手续。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豫光集团长期积极支持公司发展,为公司融资提供支持,且长期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担保,公司为豫光集团提供担保,通过建立互保关系,起到增信的作用,增强整体融资能力,提升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豫光集团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相关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豫光集团提供担保,是在双方存在的互保关系的基础上进行的,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豫光集团授信提供担保,关联董事赵金刚先生、任文艺先生、张安邦先生、孔祥征先生回避表决。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5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2025-049
  债券代码:110096 债券简称:豫光转债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豫光(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香港”)
  ●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本次公司拟为豫光香港增加担保额度为40,000万元
  (2)截至2025年7月4日,公司为豫光香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预计的情况
  为支持豫光香港有效拓展区域市场业务并优化资金流动性管理,2025年度,公司拟向豫光香港提供不超过4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以协助其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截至2025年7月4日,公司未对豫光香港提供任何担保。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2025年2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拟为3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2,000万元。本次公司拟为下属全资子公司豫光香港新增担保40,000万元。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2025年度公司拟为4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2,000万元,其中:为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为80,000万元,为河南豫光合金有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为15,000万元,为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为67,000万元,为豫光香港担保额度预计为40,000万元。
  (三)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预计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被担保公司及预计担保额度如下:
  ■
  注:上述最近一期数据为2025年3月31日数据。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后方可实施。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2月10日,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豫光(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区皇后大道东43号
  注册资本:7.00万美元
  主要经营范围:贸易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豫光香港资产总额62,566,563.48元,负债总额181,566,916.77元,净资产-119,000,353.29元,资产负债率290.20%;2024年1-12月利润总额-21,7471.49元,净利润-21,7471.49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豫光香港资产总额54,304,850.92元,负债总额236,054,745.37元,净资产-181,749,894.45元,资产负债率434.68%;2025年1-3月利润总额-62,880,706.67元,净利润-62,880,706.67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核定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其他手续。
  四、担保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为豫光香港提供担保,协助其依托公司总部信用资质获取更具竞争力的融资条件,从而加速推进跨境贸易,强化资金链稳定性有效降低运营风险,确保其业务发展与公司整体战略保持协同,为豫光香港在当地市场的长期稳健经营提供必要保障。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可控,且授信管理机制规范,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全资子公司,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上述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7月4日,公司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304,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5.3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16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41%;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42,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92%。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七、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5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2025-052
  债券代码:110096 债券简称:豫光转债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源丰”)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江西源丰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江西源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2,937.21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源丰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7,000万元的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和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江西源丰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其业务发展需要,2025年7月2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江西源丰提供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已实际为江西源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2,937.21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上述担保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2、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5561057744X
  3、成立时间:2010年08月27日
  4、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工业西区
  5、注册资本:31,185.86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李新战
  7、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仓储,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废物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贸易经纪,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产行废旧金属回收,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公司持有江西源丰100%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西源丰资产总额559,280,402.93元,负债总额466,671,776.11元,净资产92,608,626.82元,资产负债率83.44%;2024年1-12月利润总额-30,550,831.58元,净利润-30,668,034.30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江西源丰资产总额885,197,153.90元,负债总额675,405,687.27元,净资产209,791,466.63元,资产负债率76.30%;2025年1-3月利润总额-39,413,888.96元,净利润-30,550,831.58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5年7月2日为江西源丰提供担保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126288-001,主要内容:
  1、保证人: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3、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4、主债权:
  保证人为债权人与债务人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之间签署的编号为6126288-001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合同项下各笔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人民币(大写)壹亿元整(小写)¥100,000,000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 (最高限额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亿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合计最高债权额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亿元。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7、保证期间:2025年7月2 日至2026年7月1日。
  四、担保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江西源丰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7月4日,公司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304,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5.3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16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41%;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42,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92%。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5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2025-050
  债券代码:110096 债券简称:豫光转债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7月4日,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障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具体内容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投保人: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保险费用:不超过5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保险期限:12个月/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在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主体;确定保险公司;在限额内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的要求,能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日常生产经营中的履职提供切实保障,从而提高管理层团队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预计支付的费用在市场合理范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公司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人,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该议案时均须回避表决,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5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2025-046
  债券代码:110096 债券简称:豫光转债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基于以上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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