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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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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25年7月8日届满。根据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完成情况及持有人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情况,本员工持股计划36名持有人对应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成就。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2024年7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1,676,5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7月5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2.5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二、第一个解锁期届满及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一个解锁期届满的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均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权益将依据对应考核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配至持有人。具体如下:
  第一个解锁期: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12个月后,解锁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40%;
  第二个解锁期: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24个月后,解锁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
  第三个解锁期: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36个月后,解锁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
  根据上述锁定期及解锁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将于2025年7月8日届满。
  (二)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业绩考核包括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具体情况如下:
  ■
  综上,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应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标的股票数量的40%,对应符合条件的36名持有人的可解锁股票数量为4,67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标的股票锁定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确定标的股票的处置方式。
  锁定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陆续变现持股计划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或者由管理委员会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将标的股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由个人自行处置。如受法律法规限制无法过户至个人账户的,由管理委员会统一变现该部分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4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任并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辞任的情况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汪国兴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因个人原因汪国兴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汪国兴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汪国兴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选举职工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选举,陈泽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陈泽新先生关于职工董事的任期为: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后卸任监事职务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泽新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其任职为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数量仍为9名,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4日
  附件:简历
  陈泽新先生,198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企业纳税筹划师、财务管理会计师。2000年4月至2013年8月历任公司会计助理、长春旷达汽车织物有限公司主办会计、公司财务管理部副经理,2013年8月起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2014年5月至2025年7月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泽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通过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25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泽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并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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