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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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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中科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智能”),为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中科智能提供的担保最高金额为1.5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包含本次担保在内累计为中科智能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3亿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自身生产经营需要,2025年7月3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及最高额抵押合同。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科智能与中国银行签订授信协议,授信额度为1.5亿元人民币,授信使用期限至2026年5月26日止,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中科智能本次授信提供最高额担保、最高额抵押。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下属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全资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授权担保总额分别为28.9亿元人民币、21.6亿元港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及抵押。本次公司为中科智能提供的1.5亿元担保在上述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担保计划额度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9日、2025年5月10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中科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18580307L
  法定代表人:汤进军
  注册资本:10,088.00万元人民币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唯新路99号
  经营范围:建筑智能化、智能交通、机电设备安装、安防系统、会议舞台灯光系统、室内装饰装修、户外景观及灯光、智能家居工程的咨询、设计、施工和维护服务;建筑劳务分包;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电器产品的销售、安装、维护;计算机软硬件设计的开发、销售、安装、维护;企业管理服务;自有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消防技术服务;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运行效能评估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储能技术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软件开发;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科智能资产总额57,695.47万元,负债总额28,828.48万元,资产净额28,866.99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37,623.23万元,净利润1,910.5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46.81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中科智能资产总额55,268.13万元,负债总额26,083.95万元,资产净额29,184.18万元;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8,070.49万元,净利润270.7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9.41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
  被担保人(债务人):江苏中科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1、主合同
  债权人与债务人中科智能之间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及依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2、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1.5亿元人民币;
  (2)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3、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最高额抵押合同
  抵押人: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
  被担保人(债务人):江苏中科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1、主合同
  抵押权人与债务人中科智能之间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及依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2、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1.5亿元人民币。
  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3、抵押物
  抵押物为公司名下房产土地。
  4、担保责任
  如果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未按约定向抵押权人进行支付,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及本合同的约定行使抵押权,在本合同规定的最高额内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下属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授权担保总额为28.9亿元人民币、21.6亿元港币,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及抵押。本次公司为中科智能提供的1.5亿元担保在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担保计划额度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44,909.13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7.09%。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未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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