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海通现金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海通现金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可能触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集合计划基本信息 集合计划名称:海通现金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集合计划简称:海通现金宝 集合计划份额代码:850011 集合计划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2022年5月31日 集合计划管理人名称: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集合计划托管人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触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第五部分 集合计划的存续”的约定:“本集合计划的存续期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至2025年8月1日止。本集合计划到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执行。如本集合计划到期后,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而须终止本集合计划的,无须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特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解约及相关业务安排 为降低本集合计划可能触发资产管理合同终止情形对投资者的影响,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此提示投资者自即日起可自行办理解约业务。对于未能在终止日前及时办理解约业务的投资者,届时将在终止日前一工作日由系统做统一解约处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约的投资者均按照当期收益分配期间收益率计付收益。 同时,本集合计划自2025年7月31日起暂停申购业务,具体详见《海通现金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暂停申购的公告》,赎回业务仍按照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内容正常办理。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集合计划最终清算结果以清算报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21)咨询,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tsamc.com。 (3)风险提示: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本集合计划的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充分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0日 海通现金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暂停申购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7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管理人网站(www.htsamc.com)或拨打管理人的客服热线95521咨询。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仔细阅读《海通现金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海通现金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