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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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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82 证券简称:芯动联科 公告编号:2025-025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李尧琦先生因其任职单位工作内容变化,根据任职单位合规政策要求,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赵阳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赵阳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及工作经验,同意赵阳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赵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赵阳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上述任期均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0日
  附件: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16年9月至2018年8月,担任江西财经大学助理教授;2018年9月至今,担任中央财经大学助理教授、副教授、副院长。
  赵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证券代码:688582 证券简称:芯动联科 公告编号:2025-026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7月2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A座19层1901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25日
  至2025年7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7月24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A座19层1901号);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 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邮件等方式办理, 以抵达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 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 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 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 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 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 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A座19层1901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3
  传真:010-83030089
  联系电话:010-83030086
  邮箱:ir@numems.com
  联系人:林明、东秋月
  特此公告。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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