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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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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公告编号:2025-017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3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朱烨东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会议同意提名朱烨东、汪亮、朱烨华、王姣杰、李司萌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2025年7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会议同意提名赵燕、吕随启、王蔚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 赵燕、吕随启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蔚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2025年7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2025年7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详见2025年7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等情况,会议同意聘请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2025年7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该股东大会上审议本次董事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5年7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公司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0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烨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出生。南京理工大学计算机系软件专业学士、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硕士、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博士、高级工程师,2007 年获得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证书。曾任北京大学北佳公司软件工程师,香港伟仕集团金融事业部总经理,北京奥德映真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北大青鸟计算机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烨东先生曾经从事过技术服务、咨询、研发、市场、销售、管理等工作,拥有大型IT企业的丰富管理经验,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方式。朱烨东与公司控股股东沈飒为夫妻关系,朱烨东与沈飒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烨东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264,533股,沈飒女士持有公司股票27,623,918股。除沈飒外,朱烨东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汪亮,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出生,清华大学经管学院EMBA。现任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政府行业总经理。汪亮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朱烨华,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出生。北京大学国际经济专业学士学位,英国约克大学金融学硕士,中级经济师。曾任法国萨理德中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审计员,民生银行直销银行事业部合规与运营中心副处长、民生银行总行运营管理部运营风险管理中心副处长,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朱烨华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烨东为兄妹关系,朱烨东与公司控股股东沈飒为夫妻关系,朱烨华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朱烨东、沈飒外,朱烨华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王姣杰,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 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具备较为全面并且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和理念,王姣杰于2022年10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姣杰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李司萌,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出生。毕业于天津南开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入职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助理总裁兼大客户第一业务群总经理。李司萌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燕,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出生。会计学学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助理、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等职,现任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兼任公司独立董事。赵燕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吕随启,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经济学博士。曾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主任、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证券研究所主任。主讲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汇率经济学等专业课程,对于货币政策、资本市场等领域有较深入研究。曾任国家开发银行、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郑州煤电有限公司、河南瑞贝卡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黄国粮业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泰汽车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的独立董事或顾问。现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吕随启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王蔚,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法学会宪法学会理事、世界宪法学会中国理事(2022-2026)兼任福州市委法律顾问。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王蔚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公告编号:2025-018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7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3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通知各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昕主持,出席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详见2025年7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公告编号:2025-019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2025年7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会议同意提名朱烨东、汪亮、朱烨华、王姣杰、李司萌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提名赵燕、吕随启、王蔚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赵燕、吕随启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蔚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工作,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0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烨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出生。南京理工大学计算机系软件专业学士、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硕士、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博士、高级工程师,2007 年获得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证书。曾任北京大学北佳公司软件工程师,香港伟仕集团金融事业部总经理,北京奥德映真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北大青鸟计算机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烨东先生曾经从事过技术服务、咨询、研发、市场、销售、管理等工作,拥有大型IT企业的丰富管理经验,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方式。朱烨东与公司控股股东沈飒为夫妻关系,朱烨东与沈飒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烨东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264,533股,沈飒女士持有公司股票27,623,918股。除沈飒外,朱烨东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汪亮,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出生,清华大学经管学院EMBA。现任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政府行业总经理。汪亮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朱烨华,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出生。北京大学国际经济专业学士学位,英国约克大学金融学硕士,中级经济师。曾任法国萨理德中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审计员,民生银行直销银行事业部合规与运营中心副处长、民生银行总行运营管理部运营风险管理中心副处长,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朱烨华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烨东为兄妹关系,朱烨东与公司控股股东沈飒为夫妻关系,朱烨华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朱烨东、沈飒外,朱烨华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王姣杰,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 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具备较为全面并且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和理念,王姣杰于 2022年10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姣杰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李司萌,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出生。毕业于天津南开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入职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助理总裁兼大客户第一业务群总经理。李司萌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燕,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出生。会计学学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助理、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等职,现任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兼任公司独立董事。赵燕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吕随启,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经济学博士。曾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主任、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证券研究所主任。主讲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汇率经济学等专业课程,对于货币政策、资本市场等领域有较深入研究。曾任国家开发银行、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郑州煤电有限公司、河南瑞贝卡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黄国粮业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泰汽车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的独立董事或顾问。现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吕随启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王蔚,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法学会宪法学会理事、世界宪法学会中国理事(2022-2026)兼任福州市委法律顾问。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王蔚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公告编号:2025-021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诚”);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等情况,公司拟聘请中瑞诚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3、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金财”或“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诚”)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9年11月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1号楼805#; (5)首席合伙人:李秀峰; (6)截至2024年末,中瑞诚拥有合伙人51名、注册会计师28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名; (7)2024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19,616.7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2,661.0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055.62万元; (8)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675.47万元,资产均值248.9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瑞诚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4年累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012万元,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瑞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人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邓丽,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瑞诚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 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 邓丽,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瑞诚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 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李会静,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中瑞诚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参与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PO审计、上市年报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小虎,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中瑞诚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中瑞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105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按市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中兴财光华已为公司提供了4年审计服务,期间对公司财务报告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中兴财光华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等情况,公司拟聘请中瑞诚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瑞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中瑞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备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中瑞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瑞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公告编号:2025-022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5年7月28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28日。 其中,交易系统:2025年7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互联网投票系统:2025年7月28日上午9:15-下午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22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表决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路11号北京创业大厦B座9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如下表。 ■ (二)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上述议案1属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3、4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其中应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议案4涉及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了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附件二)、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如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方式或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以2025年7月25日16:00前收到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4、登记时间: 2025年7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5、登记地点: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路11号北京创业大厦B座9层; 电子邮件:zkjc@sinodata.net.cn 6、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姣杰 姜韶华 联系电话:010-62309608 传 真:010-62308010 电子邮件:zkjc@sinodata.net.cn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路11号北京创业大厦B座9层 邮政编码:100101 7、会议费用: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57 2.投票简称:金财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7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身份证号码为)代表本人出席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单位)承担。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股,股票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否□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下划√) ■ 说明: 1. 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累积投票提案,请在选举票数栏下填写同意该候选人当选的选举票数(如直接打“√”,代表将拥有的投票权均分给打“√”的候选人)。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公告编号:2025-023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保证董事会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过充分讨论,同意选举邓志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选举和任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0日 附件: 邓志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85 年出生。毕业于湖南工商大学,取得工商管理专业管理学位,本科。2008 年入职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助理总裁兼数字金融业务群总经理,北京中科金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邓志光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公告编号:2025-024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赵燕为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盖章):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公告编号:2025-025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吕随启为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盖章):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公告编号:2025-026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蔚为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被提名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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