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常州协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协诚投资”)与常州东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禾投资”)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东禾投资、协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48,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00%。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和电子”或“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东禾投资和协诚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因减持公司股份,东禾投资、协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触及5% 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1:常州东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2)信息披露义务人2:常州协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3)一致行动人1:张南国 ■ (4)一致行动人2:张南星 ■ (5)一致行动人3:张敏金 ■ (6)一致行动人4:张建荣 ■ 2、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东禾投资与协诚投资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减持计划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