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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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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31 证券简称:中国稀土 公告编号:2025-042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9日(星期三)14:50。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9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18号豪德银座A栋14层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召集人: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荐,由董事闫绳健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29人,代表股份数434,194,4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61,220,807股的40.91%。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403,647,4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61,220,807股的38.0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26人,代表股份数30,547,0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61,220,807股的2.88%。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提案: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谭四军、徐倩;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有关决议等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831 证券简称:中国稀土 公告编号:2025-043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9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7月9日在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18号豪德银座A栋14层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选,由董事郭良金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郭良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了三名非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提名,公司董事会对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门设置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公司发展战略有效落实,结合自身实际,公司董事会对公司部门设置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将设置综合管理部(党委办公室、保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财务管理部、证券投资部(战略规划部、董事会办公室)、企业管理部(营销管理部、深改办)、安环科技部(应急办)、审计部(法律合规部)、党群工作部(纪检工作部、巡察办、工会、团委)等八个部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831 证券简称:中国稀土 公告编号:2025-044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变更保荐代表人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等相关文件。 中信证券是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信证券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定持续督导期届满,并已于2025年5月13日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所涉业绩承诺等事项尚未履行完毕,中信证券就前述业绩承诺等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的责任。 中信证券原委派罗峰先生、耿长宇先生为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耿长宇先生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证券现委派蒋文翔先生接替耿长宇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二、新保荐代表人基本情况 蒋文翔先生:现任中信证券全球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总监,保荐代表人,具有超过10年的投资银行工作经验。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经纬恒润IPO、时代电气IPO、长远锂科IPO、中铝国际IPO、东杰智能IPO、中国重工非公开发行、航天晨光非公开发行、海兰信可转债、洛阳钼业可转债,以及中钨高新、中金黄金、一汽解放、中国海防、海兰信、首钢股份等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保荐代表人不影响中信证券对公司业绩承诺等事项的持续督导工作,变更后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罗峰先生和蒋文翔先生。公司将积极配合新保荐代表人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备查文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等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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