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促进公司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优化公司电源结构,增加新能源发电装机比重,经履行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同意以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谷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谷城新能源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谷城县盛康镇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盛康光伏项目)。盛康光伏项目规划装机容量5万千瓦,静态总投资25,660万元,动态总投资25,868万元(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谷城县盛康镇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二、投资标的进展情况 盛康光伏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设计布置19个发电单元,光伏场规划用地面积1467亩。截至2025年5月31日,盛康光伏项目光伏场实际有效可用地面积1387亩,共布置19个发电单元,共完成4.7925万千瓦并网。同时,综合考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对项目建成后生产经营的影响,盛康光伏项目最终投产容量拟定为4.7925万千瓦。 2025年7月7日,公司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了关于盛康光伏项目容量调整的事项,同意调整盛康光伏项目的最终投产容量及总投资金额,项目规划装机容量由5万千瓦调整为4.7925万千瓦,项目动态总投资由25,868万元调整为21,602.58万元。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