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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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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参加内蒙古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5-057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参加内蒙古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内蒙古证监局、内蒙古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5年内蒙古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周五) 16:00-18: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 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5-058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参股公司中盐(内蒙古)碱业有限公司
  签署采矿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概述:2025年7月9日,通过公示期公示后,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中盐(内蒙古)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碱业”)和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自然资源局签署《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盐碱业以68.0866亿元取得天然碱采矿权。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中盐化工关于拟同意中石油中盐(内蒙古)碱业有限公司股东减资暨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暨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盐碱业股东减资事项按计划推进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参股公司中盐碱业于2025年7月9日和通辽市自然资源局签署《采矿权出让合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盐碱业竞得天然碱采矿权基本情况
  2025年6月16日,中盐碱业参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大沁他拉地区天然碱采矿权(以下简称“天然碱采矿权”)竞拍,2025年6月17日,收到通辽市自然资源局《成交确认书》;2025年7月9日,通过公示期公示后,中盐碱业和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自然资源局签署《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盐碱业以68.0866亿元取得天然碱采矿权。中盐碱业将按照《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相关规定在收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缴纳出让成交价68.0866亿元。
  二、《采矿权出让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 (出让人):通辽市自然资源局
  乙方 (受让人):中盐(内蒙古)碱业有限公司
  第一条 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开采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大沁他拉地区天然碱采矿权
  (二)开采矿种:天然碱,共生石盐、硼
  (三)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四)地理位置(所在行政区域):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
  (五)面积:28.85平方公里
  (六)范围坐标(2000国家大地平面直角坐标系):
  1.4750597.3351,40555131.2780
  2.4750096.0970,40553390.0410
  3.4750096.0970,40553083.2200
  4.4750007.7745,40553083.2200
  5.4749507.7382,40551346.1578
  6.4747086.0118,40551995.9393
  7.4746674.3775,40550506.6180
  8.4751043.4260,40547266.6394
  第二条 出让方式:挂牌
  第三条 该采矿权首次登记期限为30年,从开采许可证有效期开始之日起计算。采矿权期限届满,登记的开采区域内仍有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的,可按规定申请续期。矿山生产规模根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专家审查意见确定。
  第四条 矿业权出让收益
  (一)按规定一次性缴纳采矿权成交价部分人民币:68.0866亿元(大写)(¥ 陆拾捌亿零捌佰陆拾陆万元)。
  (二)在采矿权有效期内,按照矿产品销售收入的2.9 %(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三)乙方应于每年2月底前向征收机关据实申报缴纳上一年度采矿权出让收益。
  第五条 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应编制开采方案、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申请办理采矿权许可。
  第六条 扩大开采区域、变更(含增列)开采矿种、续期等,甲、乙双方需变更采矿权出让合同,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申请采矿权变更、续期登记。
  第七条 乙方按规定可以依法转让采矿权,本合同编写的权利、义务依法随之转移。
  三、中盐碱业股东减资暨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暨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中盐化工关于拟同意中石油中盐(内蒙古)碱业有限公司股东减资暨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暨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盐碱业股东减资事项按计划推进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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