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现将公司近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 上述产品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 上述产品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协定存款等其他方式的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5年7月9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以协定存款存放金额共11,416.42万元,其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定存款9,912.26万元;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定存款1,504.16万元。 (四)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受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理财产品管理人所揭示的收益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理财产品常见风险。 三、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制度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拟采取措施如下: (一)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效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投资者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该产品收益类型为保本保最低收益型。除该产品外,其余产品收益类型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且尚未到期金额为6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1%;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且尚未到期金额为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3%;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以协定存款存放金额为11,416.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92%;均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额度及投资期限。 六、备查文件 1.理财产品的业务凭证、产品说明书等。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