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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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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广发智荟多元配置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相关
业务安排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39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约定,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计划”)经中国证监会2025年4月28日证监许可〔2025〕953号文准予变更注册,以通讯方式召开了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25年6月24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管理人并变更注册为广发智荟多元配置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有关事项的议案》。自2025年7月9日起,集合计划变更为广发智荟多元配置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计划的管理人由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集合计划以通讯方式召开了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23日15:00止。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管理人并变更注册为广发智荟多元配置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有关事项的议案》,并由参与大会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根据《关于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5年6月24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二、本次变更主要内容
  (一)变更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由“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广发智荟多元配置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A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24757,C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24758)。
  (二)变更产品管理人
  产品管理人由“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三)变更产品基金经理
  产品投资经理由“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旗下投资经理吕琪”变更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经理曹建文”。
  (四)变更存续期限
  存续期限从“自本集合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至2025年7月31日”变更为“不定期”。
  (五)变更投资范围
  投资范围增加“公募REITs、资产支持证券”,明确混合型基金的界定为“基金合同中明确约定股票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60%的混合型基金,或者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4个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
  (六)变更投资限制
  根据投资范围的变动相应修改投资限制,并删除“本集合计划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40%,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条款。
  (七)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估值调整)×5%+中债总指数收益率×75%”变更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5%+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6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八)变更投资策略
  修改基金投资策略(含公募REITs投资策略),并增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九)变更估值方法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等相关规定相应调整估值方法。
  (十)变更申购费
  申购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收取申购费率从“0%”变更为“1000元/笔”,其他不变。
  (十一)变更律师事务所
  将律师事务所由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变更为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最后,根据最新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对法律文件的相关内容一并进行了修订。
  三、相关业务安排
  1.自2025年7月9日起,《广发智荟多元配置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生效,《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同日失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始正式管理广发智荟多元配置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
  2.自2025年7月9日起,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自2025年7月14日起,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对于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锁定持有期为6个月。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自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业务。
  锁定持有期指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包括持有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至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的份额以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的申购份额)起(即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满6个月对日的前一日(即锁定持有期到期日)止,若满6个月的对日为非开放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开放日。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业务。
  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结束后即进入开放持有期,期间可以办理赎回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开放持有期首日为锁定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开放日。
  对于原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人,在赎回选择期间未赎回的,其持有的份额将默认结转为本基金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且其持有期起始日,按其原持有集合计划的持有期起始日开始计算。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
  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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