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7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
  ■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无实质性修订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正文部分援引其他条款序号、条款顺序及标点符号的调整、目录变更等。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不再逐条列示。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授权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以上内容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制定了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修订、制定的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项至第4项制度、第13项至第15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修订、制定后的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5-031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
  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现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李现勤先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现任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任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李现勤先生的辞职申请,李现勤先生因内部工作调整原因向公司申请辞去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现勤先生的辞职申请自其书面辞职报告正式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
  李现勤先生辞任后仍在公司继续担任其他现有职务,在公司增补新任董事前,李现勤先生将继续履行其作为董事的相关职责,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收到李现勤先生的辞职报告后,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维护职工和公司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拟增补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同第二届董事会现任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与会职工表决通过,选举李现勤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现勤先生作为职工代表董事上任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经公司审查,李现勤先生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现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8,720股,通过无锡市德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无锡市德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84,064股;与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
  附件:
  李现勤先生简历
  李现勤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至今历任公司研发部工程师、研发一部部长、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光放大器事业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 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5-032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且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及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开立情况
  近日,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账户仅用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不得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5-033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3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7月3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30日
  至2025年7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7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点: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股票账户卡原件。
  3、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邮箱、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邮箱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邮戳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劭
  电话:0510-85347006
  传真:0510-85347055
  邮箱:info@taclink.com
  地址:无锡市新吴区科园路6号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 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5-034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且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开立或注销专用结算账户、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监事会及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6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1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32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8.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79,763,200.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 85,409,219.1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94,353,980.8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8月4日出具了“苏公W[2022]B086号”《验资报告》。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8月1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43号),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64,02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3.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999,973.71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2,850,021.8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17,149,951.8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8月28日出具了“苏公W[2023]B070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按照既定计划积极推进,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且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开立或注销专用结算账户、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 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5-035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等,使用期限自上一次现金管理授权到期之日(2025年8月27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闲置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上一次现金管理授权到期之日(2025年8月27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等。
  (四)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等,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