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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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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5
转债代码:118045 转债简称:盟升转债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都荣投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南京盟升志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荣、南京盟升创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荣(以下合称“转让方”)保证向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升电子”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32.59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6,186,900股。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询价转让完成后,向荣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60,680,82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权益变动前的40.35%减少至36.14%,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
  一、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7月8日,转让方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数量,以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情况如下:
  ■
  注:以上表格中“所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167,914,642股测算。
  本次转让方成都荣投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南京盟升志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向荣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刘荣为公司董事、总经理。
  (二)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成都荣投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南京盟升志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荣、南京盟升创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
  注:以上表格中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系转让方截至2025年7月8日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向荣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询价转让完成后,向荣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60,680,82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由权益变动前的40.35%减少至36.14%,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1)自2024年10月29日至2025年6月30日,因“盟升转债”转股导致的公司总股本增加3,689,380股,向荣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0.88%;
  (2)2025年3月7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691,729股股份注销导致总股本减少,向荣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0.16%;
  (3)2025年4月17日,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设定的考核条件而不得解除限售的127,26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向荣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的27,300股被回购注销。
  上述变动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向荣持有公司股份减少,向荣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增加0.01%;
  (4)2025年7月14日,向荣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5,88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50%。
  综上,向荣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权益变动前的40.35%减少至36.14%,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
  向荣、成都荣投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南京盟升志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盟升创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
  1、基本信息
  ■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
  注:1、自2024年10月29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盟升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注销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以及向荣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回购注销,向荣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以上表格中“减持比例”按照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动时的公司总股本测算。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
  注:1、以上表格中“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之“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截至本次权益变动前2024年10月28日的总股本165,044,251股测算;
  2、以上表格中“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之“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167,914,642股测算;
  3、以上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
  注:以上表格中“占总股本比例”若出现尾差,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量其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7月8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419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78家、证券公司52家、保险机构17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45家、私募基金223家、信托公司2家、期货公司2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5年7月9日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13份,均为有效报价。经转让方与组织券商协商,一致决定启动追加认购程序,截至2025年7月9日16:00追加认购结束。追加认购期间,组织券商收到《追加认购报价表》合计4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17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11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32.59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618.69万股。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询价转让和配售(2025年3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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