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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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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在本次自由开放期内申购的基金份额所对应的份额支付基数将在本基金2025年8月份额支付后进行调整,并自2025年9月起开始份额支付。
  (一)对于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8月7日申购本基金的持有人,根据本基金的系统设定及规则安排,第二十二个运作周期支付时间说明如下:
  1.2025年9月支付 2025年9月30日支付基准日2025年10月上半月支付金额到账
  2.2025年10月支付 2025年10月31日支付基准日2025年11月初支付金额到账
  3.2025年11月支付 2025年11月28日支付基准日2025年12月初支付金额到账
  4.2025年12月支付 2025年12月31日支付基准日2026年1月初支付金额到账
  5.2026年1月支付 2026年1月30日支付基准日2026年2月初支付金额到账
  对于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8月7日申购本基金的持有人,2025年7月和8月将不进行支付,但同样享有同等的投资收益,其投资收益将体现在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内。
  (二)对于上一运作周期(即第二十一个运作周期)已经持有,且在本运作周期(即第二十二个运作周期)继续持有本基金的持有人,第二十二个运作周期支付时间说明如下:
  1.2025年8月支付 2025年8月29日支付基准日2025年9月初支付金额到账
  2.2025年9月支付 2025年9月30日支付基准日2025年10月上半月支付金额到账
  3.2025年10月支付 2025年10月31日支付基准日2025年11月初支付金额到账
  4.2025年11月支付 2025年11月28日支付基准日2025年12月初支付金额到账
  5.2025年12月支付 2025年12月31日支付基准日2026年1月初支付金额到账
  6.2026年1月支付 2026年1月30日支付基准日2026年2月初支付金额到账
  本公告相关时间安排如遇2025年和2026年法定节假日,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予以公告。具体业务办理安排以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 站或本基金销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同时:
  1、本基金份额支付机制将导致投资人账户中每月末份额余额发生变动;
  2、本基金份额支付计算为:投资人日历月末支付资产=份额支付基数×份额支付基准份额支付基数将在以下三种情形下进行调整:
  (1)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进行调整;
  (2)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份额,在当月份额支付后进行调整;
  (3)每年基金份额折算后进行调整。
  3、本基金份额定期支付机制,在每日历月末将按照计算公式支付固定金额资产到投资人账户,而由于债券市场利率水平、宏观经济波动、资金供给以及市场情绪等方面影响导致基金组合价值可能面临一定波动,因此,在日历月末遇到上述市场极端情况时,为保证本基金支付金额的稳定性,本基金将有可能支付投资人期初所投资金本金部分。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人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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