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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37 |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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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7月14日,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南钢合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合力)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湖南合力各方股东对本次湖南合力与建设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河南合力持股比例为51%,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为3,570万元。 同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金祥新能源与江苏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按100%的比例提供最高债权本金4,8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2025年对湖南合力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为5,610万元,可用新增担保额度为1,705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2025年对金祥新能源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为97,227.76万元,可用新增担保额度为46,772.24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1月22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5年度为湖南合力新增不超过7,315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额度;同意公司在2025年度为金祥新能源新增不超过144,0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额度。内容详见2024年12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湖南合力 ■■ 2、金祥新能源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湖南合力 1、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主债权确定期间:2025年7月3日-2030年7月3日 4、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3,570万元 5、保证期间: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6、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金祥新能源 1、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主债权确定期间:2025年5月26日-2026年5月25日 4、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4,800万美元 5、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6、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被担保对象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担保风险可控。综合考虑业务操作的效率性、便捷性,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金祥新能源按照100%的比例提供担保。公司制定有严格的信用审查及相应保障措施,上述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02.81亿元,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6.83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50%、29.52%。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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