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扭亏为盈口同向上升口同向下降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一)预计在2025年半年报披露前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划转的案件执行款6,500-7,500万元,属于期后调整事项,并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二)公司参股公司业绩好转,预计投资收益同比增加。其中,参股公司上海德粤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2025年上半年受市场平稳上行及其所投部分项目业绩好转的影响,业绩同比有所增长;对其他参股公司广州地铁传媒有限公司、华美洁具有限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增加。 (三)商业印刷业务、粤传媒大厦项目等经营收入同比增加,带来利润同比增加。 四、风险提示 (一)2023年11月2日,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2)最高法民终232号】。由于案件进入到执行阶段,但收回执行款的时间和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产生影响。 (二)公司于2024年12月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裁定书》【(2023)粤01民初4219号】,2025年2月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粤民终203号】,由于案件进入到执行阶段,但收回执行款的时间和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产生影响。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部分参股项目的2025年第二季度财务数据尚未获取,可能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产生影响。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的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