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公告编号:2025-072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半年度业绩扭亏为盈,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10万元左右。公司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880万元左右。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1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 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880万元左右。 (三)本次业绩预告的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17.3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6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93亿元。 (二)每股收益:-0.44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坚定不移推进“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特钢转型”发展战略,聚焦先进钢铁材料,产销研一体联动,夯实技术、质量支撑体系,充分发挥销售引领作用,持续优化产品结构,特钢转型迈出坚实步伐,新质生产力持续提升。坚持“均衡、稳定、高效、低成本、高质量”十二字生产指导方针,生产系统长周期稳定顺行,关键指标持续改善,逐步形成了“高产、稳产、低耗”高质量运行新格局。同时,强化“算账经营”,坚持“一切成本皆可降”理念,突出物流、采购、能源降本,加强合金优化降本攻关,深入推进节铁增钢,降本效果和灵活经营能力显著提升。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2025-070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7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5年7月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程官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公司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累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其中:中期票据(MTN)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短期融资券(CP)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最终额度以协会审核为准。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2025-071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累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 一、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方案 (一)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1、发行金额:公司根据经营情况于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之后,在中国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中期票据,累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批次及发行额度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于发行前确定。 2、发行方式:通过簿记建档方式发行。 3、发行期限: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5、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务或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用途。 6、决议有效期:本次中期票据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注册有效期结束之日止。 (二)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 1、发行金额:公司根据经营情况于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之后,在中国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累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批次及发行额度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于发行前确定。 2、发行方式:通过簿记建档方式发行。 3、发行期限: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 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5、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务或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用途。 6、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注册有效期结束之日止。 二、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一)中期票据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发行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条件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金额、发行金额、期限、发行价格、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等在股东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中期票据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修订、签署和申报与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与发行相关的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4、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以上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短期融资券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发行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条件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金额、发行金额、期限、发行价格、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等在股东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短期融资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修订、签署和申报与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与发行相关的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4、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以上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审批程序 公司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进展情况。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改善公司流动性,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后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