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沃华医药)股票(代码:002107)于2025年7月10日、7月11日、7月14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未发现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其他应披露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未发现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25年7月10日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经查,不存在应对业绩预告进行修正的情况。 3、《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 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