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7 债券代码:113680 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本次章程修订包括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在董事会中增设职工代表董事职位等事项。故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会议选举通过,一致同意陈波先生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波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66,690股,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波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其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陈波,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丽岛有限办公室主任等职。现任丽岛新材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工会主席。 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6 债券代码:113680 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7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现场表决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1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3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征国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表决,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阮正丽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阮正丽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阮正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 ● 报备文件: 1、丽岛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丽岛新材: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丽岛新材: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阮正丽女士简历 阮正丽,女,1980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中国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职称。历任江苏洛克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财务顾问等职;兼任常州市万正电气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洛克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常州市钟楼区龙腾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主席等职。2025年4月加入公司。 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8 债券代码:113680 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亏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00万元到-2,8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 公司预计2025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800万元到-3,5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00万元到-2,8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 2、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00万元到-3,500万元。 (三)本期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根据报告期经营情况所做的初步预测,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860.3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93.9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76.72万元。 (二)每股收益:0.05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子公司丽岛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产线投产,由于目前产销规模相对较小,产品单位成本较高,导致安徽子公司经营亏损,对净利润有影响。 2、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及相关市场需求影响,公司部分产品由于市场竞争加剧导致销售价格下降,影响本期净利润。 四、风险提示 本次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目前公司尚未发现对本次业绩预告准确性构成重大影响的不确定性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