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5-035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康泰创新广场A座3205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守智先生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92人,代表股份数量879,200股,约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68%。关联股东捷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捷荣汇盈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康凯先生已回避表决。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持有股份数量136,689,29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0人,代表股份数量879,2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68%。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290人,代表股份数量879,2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68%。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4、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芮典、何佳奇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5-036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为改善经营情况,大力拓展无人机、智能家居、智能穿戴、平板电脑等非手机类精密结构件业务领域。上述新业务领域的拓展,使得公司订单数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加;与此同时,由于新业务订单处于相对前期的生产爬坡阶段,导致物料消耗及调试成本阶段性超出稳态水平,对短期利润产生了负面影响。目前新业务的运行稳定性及工艺指标正持续改善,公司将集中资源力争缩短爬坡期,早日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