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 相比下降50%以上。 ●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新疆天山雪食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5-018),购买新疆天山雪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山雪”)100%的股权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报告期公司将天山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鉴于天山雪是公司控股股东阿拉尔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疆塔里木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收购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相关规定,公司对上年同期报表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 二 、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主营业务影响。本期主要业务板块棉花制品、甘草制品受到市场竞争加剧的影响,产品销售量同比减少,同时为适应市场竞争环境采取下调销售价格的策略,使产品毛利率下降。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