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标题导航 |
 |
|
|
|
|
|
|
|
公司代码:605058 公司简称:澳弘电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4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13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731,000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8.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51,376,13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91,782,710.3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0月15日全部到账,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62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专项使用的管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请参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项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所支付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工程和设备采购款,并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以募集资金置换承兑汇票保证金。 公司于2021年5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据实际情况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工程款和设备采购款,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以募集资金置换信用证及自有外汇。 四、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具体如下: 1、调整“年产高精密度多层板、高密度互连积层板12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505,236,338.72元、“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投资总额为38,018,773.96元。 2、上述募投项目截至2023年3月15日的节余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79,867,217.89 元,以及后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过程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 注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高精密度多层板、高密度互连积层板12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截止报告期日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议案内容调整后“年产高精密度多层板、高密度互连积层板12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505,236,338.72元、“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投资总额为38,018,773.96元。 注2:“年产高精密度多层板、高密度互连积层板12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本期处于客户导入、多层板及HDI板产能爬坡期,尚未达产,因此“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披露不适用。 注3:“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披露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5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修订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 7 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截至 2025 年 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13号)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采取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573.1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8.2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651,376,13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59,593,419.66元,实际募集资金591,782,710.34元。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具体如下: 1、调整 “年产高精密度多层板、高密度互连积层板 120 万平方米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505,236,338.72元、“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投资总额为38,018,773.96元。 2、上述募投项目截至 2023 年 3 月 15 日的节余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79,867,217.89 元,以及后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情况如下: ■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将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该笔闲置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将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该笔闲置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将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该笔闲置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9,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情况 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11月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4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已提交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6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将闲置部分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自公司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使用期限、资金额度、产品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无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旨在对公司现有研发体系进行升级改造,实施将有助于增强公司的产品和工艺的研发能力, 项目本身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未对应具体投资项目,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高精密度多层板、高密度互连积层板12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该项目尚处于客户导入、多层板及HDI板产能爬坡期,尚未达产,因此不适用未能实现预期收益的说明。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本公司上述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详见二、(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注2:“年产高精密度多层板、高密度互连积层板12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截至2025年6月30日因部分合同尾款及银行承兑汇票敞口尚未达到约定的付款时点,故“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年产高精密度多层板、高密度互连积层板12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 本期处于客户导入、多层板及HDI板产能爬坡期,尚未达产,因此“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披露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2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5年8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陈定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已于2025年8月21日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该报告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已于2025年8月21日审议通过本议案。 投票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修订稿)》和《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3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已于2025年8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金华先生召集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反映了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该报告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修订稿)》和《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3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