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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2,369,654,5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预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191,942,020.66元,占202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6.16%,占2025年1-6月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40.40%。自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基于对北部湾港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北部湾港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控股股东北部湾港集团计划自2024年10月31日起6个月内(即2024年10月31日至2025年4月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累计增持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2024年10月31日至2025年4月25日,北部湾港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22,671,246股,增持金额合计200,019,668.03元(含税费),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中海码头将其持有的3,214,915张“北港转债”实施转股,共获得43,503,584股北部湾港A股股票,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由224,642,108股增加至268,145,692股,持股比例由9.66%增加至11.32%,触及5%的整数倍;公司总股本由2,326,136,122股增加至2,369,644,158股。公司控股股东北部湾港集团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北港转债”持有人转股,其持股比例由报告期初的56.12%被动稀释至54.87%,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幅度超过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5055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星期五)09:00在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B座15楼1526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已于2025年8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董事洪峻、胡文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胜友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二)《关于审议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24年一2026年)》《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拟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2,369,654,5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预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191,942,020.66元,占202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6.16%,占2025年1-6月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40.40%。自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四)《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为持续推进公司治理结构优化,提升治理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北港转债”持有人转股及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梳理和修订;同意取消公司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涉及监事会的制度同步废止。公司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何典治及非职工代表监事饶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日起解除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公司工会委员会出具的相关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日起免除许文的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或备案登记等事宜。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 (五)《关于审议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最新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发展实际需要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 (六)《关于审议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最新修订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并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 (七)《关于审议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最新修订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并更名为《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审议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最新修订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并更名为《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审议修订<董事、监事选举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最新修订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董事、监事选举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并更名为《董事选举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审议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规范性文件最新修订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至议案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材料》 (十一)《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9月8日15:30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B座18楼1819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证明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5058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06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8年11月28日非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24,805.188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64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64,706.4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733.7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1,972.71万元。截至2018年11月28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验证确认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8〕第45040003号)。 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85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21年7月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00.00万元,债券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662.6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7,337.31万元。截至2021年7月5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验证确认并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450C000465号)。 3、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490号文予以注册,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24年4月16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了A股股票50,561.797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12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36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207.6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56,792.37万元。截至2024年4月22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验证确认并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第450C000120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1,531.18万元,余额为3,456.5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78.04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净额2,978.50万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年上半年,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综上,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1,531.18万元,当前余额为3,459.1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78.04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净额2,981.08万元)。 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8,178.79万元,余额为1.2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0.00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净额1.26万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年上半年,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综上,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8,178.79万元,当前余额为1.2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0.00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净额1.26万元)。 3、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3,038.62万元,余额为214,700.8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13,773.14万元,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6.19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0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净额911.47万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年上半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1,406.12万元。 综上,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4,444.74万元,当前余额为183,738.3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32,367.03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净额1,371.3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和履行情况 1、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8年12月25日,公司及原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月,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分别与原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协议书》,并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1年7月7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8月,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支行签订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协议书》,同时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5月7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区南宁片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5月24日,公司、北部湾港北海码头有限公司和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均为协议甲方)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区南宁片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3、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25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3:《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报告期内,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公司以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的配套资金置换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27,828.66万元。截至2019年4月25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资金已完成置换。 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公司以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44,713.09万元。截至2021年10月12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资金已完成置换。 3、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公司以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置换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32,036.12万元。截至2024年5月27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资金已完成置换。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报告期内,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3、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2024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支出等,使用期限为自2024年6月4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5月29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支出等,使用期限自2025年6月30日起至2026年6月29日止,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五)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和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投入到募投项目中或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南7号至南10号泊位工程”项目计划建设进度进行调整,预计该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改变的情况 1、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的配套资金 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原计划用于钦州大榄坪7#-8#泊位后续建设及钦州勒沟13#-14#泊位后续建设部分募集资金60,631.82万元改变投向到购买防城港雄港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北海宏港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截至2019年11月1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额投入至改变后的募集资金项目中。项目投资情况详见附表4:《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的配套资金2025年半年度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3、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行为。 特此公告 附表:1.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25 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5 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3.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4.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25 年半年度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表1: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25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25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续表) ■ 附表2: 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续表) ■ 附表3: 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续表) ■ 附表4: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25年半年度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5059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监管政策导向,使投资者及时分享本公司发展红利,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信心,综合考虑股东利益,拟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半年度 2.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1-6月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597,518,672.20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0,883,264.3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5,727,214.13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75,156,050.19元。在提取盈余公积之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金额为7,544,801,621.19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金额为518,483,639.32元。 3.根据《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24年一2026年)》《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拟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2,369,654,5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4.本次预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191,942,020.66元,占202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6.16%,占2025年1-6月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40.40%。 5.自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公司章程》和《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24年一2026年)》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回报规划等要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5060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8日(星期一)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8日(星期一)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8日(星期一)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3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的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B座18楼1819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 ■ 注: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内容 1.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3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材料》。 2.提案3、提案4、提案5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提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登记方式、登记时间、登记地点以及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登记方式: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可以采用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会议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4日9:00起至2025年9月8日会议召开时主持人宣布停止会议登记止(法定节假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规定的放假日不接受现场登记)。 3.登记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B座15层1518室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及会议现场。 4.对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同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务必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交会务人员和见证律师对股东资格进行验证。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晓明、邹静璇 联系电话:0771-2519801 传真:0771-2519608 电子邮箱:bbwg@bbwport.com 会议费用:出席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2 2.投票简称:“北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8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特此通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 出席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及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表决权限为(请在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 )一、股东代理人按自己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 )二、如实根据本人/本单位如下表决意见进行表决: ■ 说明: 1、请在相应议案的表决意见项下划“√”,若就某表决事项下未予填写、重复填写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的表决票,视为就该表决事项予以“弃权”。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3、授权委托书的每页需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自然人签名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本人实际持股为准)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5056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星期五)11:00在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B座15楼1526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通知到监事3人,已通知到监事3人,监事何典治、许文、饶雄参加会议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典治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一)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各项规定,所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1月-6月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无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无发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面、真实、准确,无重大遗漏,反映了公司2025年1月-6月经营状况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公司章程》和《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24年-2026年)》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回报规划等要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一)2025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正常,其中公司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的配套资金已累计使用161,531.18万元,2025年上半年,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298,178.79万元,2025上半年,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174,444.74万元,2025上半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1,406.12万元。 (二)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行为。报告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监事会对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一)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事项,是公司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治理效能。监事会取消后,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二)公司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何典治及非职工代表监事饶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日起解除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同时,根据公司工会委员会出具的相关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日起免除许文的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三)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及监事仍按现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履行职责。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监事会即行取消,《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涉及监事会的制度同步废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5057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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