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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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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38,000,0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545,600股后的 137,454,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54号)同意注册,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青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4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8.88元/股,募集资金人民币总额651,36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77,295,221.89元后,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4,064,778.11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122号)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740.77万元,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5月19日,公司与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闸支行(账号:1154100000022535)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3年5月24日,公司、子公司江苏长青艾德利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账号:76610180801699979)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3年5月26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账号:324006010012000495882)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3年5月16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账号:8110501013302240540)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3年5月24日,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账号:1001220000003527)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3年5月24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奥林匹克花园支行(账号:32050162844209188888)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3年7月12日,公司将募集资金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开立的专户注销,其中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于2023年7月3日转入公司自有账户,剩余利息1.65万元于2023年7月12日转出并办理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子公司深圳青聚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账号:755975848210008)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3、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包含本数,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半年度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1,301.64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1)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因不涉及具体的产品,不产生直接财务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建设,公司将增加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综合研发向生产的转换能力,提高产品品质,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2)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75,383,472.22元,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4,516,708.07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10,866,764.15元(不含税)。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3年6月9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公司已于2023年6月9日完成以上金额的置换。
  6、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7、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包含本数,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中3、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8、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资金。
  9、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4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8.88元/股,募集资金人民币总额651,36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77,295,221.89元后,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4,064,778.1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为525,985,800.00元,实际超额募集资金总额为48,078,978.11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6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1,007.90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20.96%)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实际转出金额为1,016.65万元,超过公告部分的8.75万元系该部分资金形成的活期利息收入。
  (2)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400.00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29.1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该部分资金已于2024年9月26日转入公司自有账户。
  截至2025年6月30日,闲置超募资金2,500.00万元(其中2,400.00万为超募资金本金,100.00万为利息收入)用于现金理财,超募资金账户余额121.69万元,累计投入金额2,407.90万元,投资进度50.08%。
  10、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1,301.64万元,募集资金余额 26,104.84万元(不含利息),募集资金余额中未到期的理财金额24,400.00万元,剩余部分存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11、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附件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2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短信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周银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其中董事胡锦骊、董事薛国锋及独立董事胡军科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陈枫、监事吴晨杰、职工代表监事刘延兴、副总经理薛斌峰、副总经理张运宏、财务负责人凌芝及董事会秘书徐海琴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充分、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内容详见2025年8月23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内容详见2025年8月23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对现行《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3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3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3票。
  董事丁静女士、董事薛国锋先生、董事张佳俊先生为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已依法回避表决。根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部分22万股(对应176万份份额)授予符合条件的24名参与对象,预留股份的购买价格为8元/股,与首次授予价格一致,参与对象不涉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或自有资金,最终参加人数及最终份额分配情况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预留份额分配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3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拟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并新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其中《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相关制度全文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1-6月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798,974.57元,母公司2025年1-6月实现净利润24,191,659.67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4,502,377.28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01,260,195.85元。按照孰低原则,公司将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拟定本次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同时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在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38,000,0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545,600股后的 137,454,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执行等致使股本发生变化时,以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若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顺利实施,按照公司现有总股本138,000,000股扣减已回购股份545,600股后的股本137,454,40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8,247,264.00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3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2025年9月8日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3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2日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短信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徐海琴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出具了专项审核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2025年8月23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2025年8月23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内容详见2025年8月23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等各方面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内容详见2025年8月23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8 月 22日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
  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了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8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根据《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拟对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进行分配,本次预留份额的分配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
  (一)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4年9月10日,公司披露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持股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2024年11月4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89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11月1日非交易过户至“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本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0.64%,过户价格为8.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四)2024年11月4日召开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设立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并选举朱浩、潘奇峰及翟宇英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
  (五)2025年3月17日召开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离职员工持股资格并收回份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中的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收回该离职持有人所持有的全部未解锁权益份额8万份,其已持有的尚未解锁的持股计划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按照其原始出资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的金额返还,收回的持股计划份额已分配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的员工。
  (六)2025年8月11日召开的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公司拟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部分22万股(对应176万份份额)授予符合条件的24名参与对象,预留股份的购买价格为8元/股,与首次授予价格一致,不考虑除权除息对价格的影响。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情况
  (一)预留份额情况
  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持股计划预留22万股,占本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9.82%,预留份额待确定预留份额持有人后再行授予,预留份额的参加对象应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要求,可以为已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人员,亦可为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员工。
  (二)本次预留份额分配情况
  2025年8月11日召开的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公司拟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部分22万股(对应176万份份额)授予符合条件的24名参与对象,预留股份的购买价格为8元/股,与首次授予价格一致,不考虑除权除息对价格的影响。参与对象不涉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或自有资金。预留份额分配情况如下:
  ■
  注:1、最终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员工人数、名单及认购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2、本次预留份额认购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对应的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份额对应的股份数量(含各期员工持股计划)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三、预留份额分配后的锁定期及业绩考核
  (一)锁定期
  预留授予部分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预留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具体如下:
  ■
  (二)业绩考核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预留份额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公司全部有效期内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其个人绩效需达到相应考评要求,依照个人的个人绩效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锁比例。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则授予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锁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锁额度×解锁比例。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持有人解锁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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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个人绩效未达到考核期要求的,由管理委员会办理该考核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取消及收回手续,对应标的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出售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管理委员会按照持有人原始出资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持有人。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2 日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38,000,0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545,600股后的 137,454,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执行等致使股本发生变化时,以公司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2、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审议程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798,974.57元(未经审计),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4,191,659.67元(未经审计)。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77,703,402.74元,减去已分配股利10,000,000.03元(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金额),2025年半年度末合并报表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4,502,377.2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01,260,195.85元,按照孰低原则,公司将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拟定本次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结合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盈利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公司拟定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38,000,0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545,600股后的 137,454,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执行等致使股本发生变化时,以公司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3、截至2024年2月2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35,6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04%,成交总金额为23,797,381.19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实施完毕,该部分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其中89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11月1日非交易过户至“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4、若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顺利实施,按照公司现有总股本138,000,000股扣减已回购股份545,600股后的股本137,454,40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8,247,264.00元(含税)。
  三、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业绩水平、现金流状况相匹配,是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战略规划,同时考虑了投资者利益和合理诉求的前提下提出的。
  综上,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
  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对现行《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同时原《公司章程》及附件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具体条款修订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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