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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87,985,33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约定,2024年度金宝电子业绩承诺完成率为30.28%,未能实现业绩承诺。业绩补偿义务人永裕电子应补偿股份数量为16,521,943股,招金集团应补偿股份数量为4,034,765股,合计应补偿股份数量为20,556,708股,公司以1元价格回购应补偿股份并注销。此外,公司2024年实施了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40元(含税),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方还需向公司返还上述应补偿股份的现金股利,即永裕电子应返还现金2,313,072.02元、招金集团应返还现金564,867.10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业绩承诺方返还的上述应补偿股份现金股利总计2,877,939.12元,上述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手续于2025年7月11日办理完毕,公司总股本由408,542,039股减少至387,985,331股。 2.“2000吨/年高速高频板5G用(HVLP)铜箔”募投项目进展情况:该项目于2024年12月底建设完成并投产试运行,2025年1-6月,募投项目产量369.33吨,主要为金宝电子内部板厂及铜陵金宝使用,仅少量样品提供给客户。同时,报告期内,金宝电子使用募集资金支付设备尾款等合计1,465.77万元。 3.河西金矿河西矿区资源整合开发工程一期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报告期内,一期扩产工程投入资金1,521.34万元,累计投入资金4,990.59万元,完成投资进度76.02%。该项目完成主体施工后,还需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核查和取得资质证照后正式投产。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旭峰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979,475.10元,合并未分配利润373,461,978.8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25,993,730.93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孰低为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5,993,730.93元。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总股本387,985,3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为77,597,066.2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原则实施分配。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公司中期现金分红金额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及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50%,说明如下:(1)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47,630,026.15元,期末货币资金余额536,921,518.45元,资产负债率57.82%。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经营情况以及股东合理回报,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2)2024 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结余募集资金7,000.00万元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3)未来十二个月公司无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和意见 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此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以及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同意将该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和意见 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高质量健康发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8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2 ]186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于2022年9月23日向招金有色矿业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6,690,391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1.24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299,999,994.84元,扣除发行费用13,911,972.06元,募集资金净额286,088,022.78元。截止2022年9月23日,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中天运[2022]验字第9005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 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93,441,567.78元(含利息收入),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0.00元;于2022年9月23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0,178,667.88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93,262,899.90元。截止2025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5,480,428.70元(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二〇二二年第四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杭州西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3310010610120100216175,并于2022年10月19日与中信证券、浙商银行杭州西湖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招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606021729200238706,并于2023年7月19日与本公司、工商银行招远支行、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根据公司与中信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金宝电子“2,000吨/年高速高须板5G用(HVLP)铜箔项目”于2024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目前处于试生产阶段,尚未产生效益。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办公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鼎科技”)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办公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关于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 鉴于2024年1月完成出售宝鼎重工及宝鼎废金属股权,公司不再拥有大型铸锻件业务,经营范围删除原大型铸锻件业务相关内容。 2、关于公司注册地址、办公地址的变更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杭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浙政发〔2021〕7号),鉴于公司原注册地、办公地“余杭区”已经调整为“余杭区”及“临平区”,拟对公司注册地址、办公地址进行变更,由“杭州余杭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塘盛街7号5幢401室”。 3、关于公司章程的修订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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