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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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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126 公司简称:杭钢股份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无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45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8号,杭钢办公大楼九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0日
  至2025年9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或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法人证明文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一一2025年9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2025年9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8号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8号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联系电话:0571-88132917
  4.联系传真:0571-88132919
  5.邮政编码:310022
  6.联系人:吴继华 莫 莉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44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以股权及部分现金方式收购公司下属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股份”或“公司”)拟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资源”)97%股权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德清杭钢富春再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科技”)100%股权分别以人民币220,975,403.05元、287,213,507.51元的价格转让给关联方浙江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源循环公司”),交易对价由资源循环公司通过新增股权及现金支付相结合的方式予以支付。其中,再生资源93.41%股权及再生科技100%股权合计作价5亿元由资源循环公司新增5亿元注册资本进行支付,再生资源其余3.59%股权作价8,188,910.56元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直接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标的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且公司将成为资源循环公司持股40%的重要股东。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已获得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其他部门批准。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对公司尚有部分债务未偿还。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交割前,标的公司需清偿其对公司的全部债务。除前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为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以及标的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持续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进一步落实公司“聚焦钢铁核心主业、发展数字经济产业”的战略规划,并充分发挥股东及关联方在资源、渠道等方面的优势,合力做大做强再生资源产业,进一步提升再生资源产业当前平均利润率偏低的经营状况,同时避免与控股股东产生潜在的同业竞争,公司拟与关联方资源循环公司签署《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资源循环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97%股权、浙江德清杭钢富春再生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再生资源97%股权及全资子公司再生科技100%股权(以下合称“标的股权”,再生资源、再生科技合称“标的公司”)转让给资源循环公司,资源循环公司通过向公司增发股权及支付部分现金的方式予以支付。本次交易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出具的、基准日为2025年6月30日的审计评估报告结果为定价基础,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标的股权转让总价款为508,188,910.56元,其中:(1)公司以持有的再生资源93.41%股权及再生科技100%股权作价人民币5亿元,认购资源循环公司新增注册资本5亿元;(2)剩余再生资源3.59%股权作价8,188,910.56元以现金方式转让给资源循环公司。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成为资源循环公司持股40%的重要股东。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以股权及部分现金方式收购公司下属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本次交易已获得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其他部门批准。
  (四)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均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
  本次交易对方为资源循环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资源循环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资源循环公司成立于2025年6月26日,无此期间及该时点财务数据。资源循环公司账面净资产与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为187,898.00元,已由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以现金方式补足。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持有的再生资源97%股权及再生科技100%股权,交易类别为资产置换及向关联方出售资产。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交易标的一:再生资源97%股权
  1)基本信息
  ■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
  (2)交易标的二:再生科技100%股权
  1)基本信息
  ■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1、标的资产一:再生资源97%股权
  单位:万元
  ■
  注:2025年6月30日,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再生资源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合计7,700万元,其中本公司分得7,469万元,诸暨市联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分得77万元,杭州富阳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分得77万元,杭州元众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分得77万元。
  2、标的资产二:再生科技100%股权
  单位:万元
  ■
  注:2025年6月30日,再生科技股东决定分配利润5,300万元,即本公司分得红利5,300万元。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根据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万邦评报〔2025〕321号),再生资源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227,809,693.87元,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再生资源97%股权的转让价款为220,975,403.05元。
  根据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浙江德清杭钢富春再生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万邦评报〔2025〕322号),再生科技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287,213,507.51元,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再生科技100%股权的转让价款为287,213,507.51元。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一:再生资源97%股权
  ■
  本次评估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在评估基准日,再生资源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53,767,176.58元,其中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得出的评估价值为227,809,693.87元,增值率为48.15%,采用市场法评估得出的评估价值为215,370,000.00元,增值率为40.06%,两种方法得出的评估价值相差12,439,693.87元,差异率5.78%。
  经评估机构综合分析,认为以资产基础法得出的评估值更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再生资源股东全部权益的价值,即再生资源于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227,809,693.87元,与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53,767,176.58元相比,本次评估增值74,042,517.29元,增值率为48.15%。
  (2)标的资产二:再生科技100%股权
  ■
  本次评估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在评估基准日,再生科技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86,670,522.70元,其中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得出的评估价值为287,213,507.51元,增值率为0.19%,采用市场法评估得出的评估价值为292,800,000.00元,增值率为2.14%,两种方法得出的评估价值相差5,586,492.49元,差异率1.95%。
  经评估机构综合分析,认为以资产基础法得出的评估值更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再生科技股东全部权益的价值,即再生科技于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287,213,507.51元,与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86,670,522.70元相比,评估增值542,984.81元,增值率为0.19%。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的交易双方参考标的股权的评估价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股权支付部分的基本情况及评估、定价情况
  (一)股权支付概况
  1、股权支付部分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为再生资源97%股权及再生科技100%股权,其中再生资源93.41%股权、再生科技100%股权转让价款由资源循环公司以新增股权的方式支付,即公司以持有的再生资源93.41%股权及再生科技100%股权作价人民币5亿元,认购资源循环公司新增注册资本5亿元,每1元新增注册资本的价格为1元。
  2、资源循环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
  (二)股权支付部分的定价情况及依据
  1、定价情况及依据
  根据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资源循环有限公司拟以股权及现金为对价购买资产涉及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万邦评报〔2025〕323号),资源循环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749,812,102.00元。鉴于资源循环公司注册资本为750,000,000.00元,与评估值的差额187,898.00元已由其股东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以现金方式补足。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按此作为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价格,即每1元新增注册资本的价格为1元。
  2、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
  资源循环公司于评估基准日前新成立,尚未开展经营业务,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在评估基准日,资源循环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749,812,102.00元,评估价值为749,812,102.00元。
  3、定价合理性分析
  资源循环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价格由交易双方参考评估价值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条款
  公司与资源循环公司拟签署《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资源循环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97%股权、浙江德清杭钢富春再生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主体
  甲方(股权转让方):杭钢股份
  乙方(股权受让方):资源循环公司
  2、标的股权
  甲方拟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再生资源97%的股权(对应出资额12,125万元)、再生科技10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30,000万元)。
  3、标的股权的定价依据及交易对价
  根据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再生资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27,809,693.87元,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再生资源97%股权的转让价款为220,975,403.05元;再生科技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87,213,507.51元,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再生科技100%股权的转让价款为287,213,507.51元。
  4、支付方式及支付安排
  (1)本次股权转让中,乙方以股权及现金为对价向甲方购买标的股权:
  ①再生资源97%股权的转让价款为220,975,403.05元,其中3.59%股权的转让价款为8,188,910.56元,由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93.41 %股权的转让价款为212,786,492.49元,由乙方向甲方增发注册资本作为对价支付;
  ②再生科技100%股权的转让价款为287,213,507.51元,由乙方向甲方增发注册资本作为对价支付。
  (2)现金支付部分
  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先以现金方式将再生资源的3.59%股权的转让价款8,188,910.56元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3)股权支付部分
  乙方新增注册资本50,000万元,作为乙方购买甲方所持再生资源的93.41%股权、再生科技的100%股权的转让价款合计50,000万元。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60日内,至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予必要的配合与协助。若遇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适当延长上述办理期限。
  5、标的股权的交割及期间损益
  乙方已按协议约定全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且协议中关于债务清偿事宜的约定全部达成后,甲方应促使标的公司向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本次标的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乙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交割日为完成标的股权权属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标的股权在资产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损益归乙方享有和承担。
  6、税费承担
  本次标的股权转让所产生的相关税费,均由本协议双方各自依法承担。
  7、债权债务处置
  双方同意标的股权交割前,乙方以提供借款等方式,协助标的公司清偿其对甲方的全部债务。除上述情形以外,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原标的公司债权债务仍由标的公司自己享有和承担。标的股权交割完成后,根据上市公司监管规定,甲方不再对标的公司提供信用输出。
  8、协议成立和生效
  本协议自下述条件全部成就时生效:
  (1)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2)甲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如需要)批准本次股权转让事宜;
  (3)乙方股东批准本次股权转让事宜;
  (4)标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会批准本次股权转让事宜;
  (5)有权国资监管部门批准本次股权转让事宜。
  (二)履约风险
  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存在股权转让款项无法收回的风险。且根据交易协议约定,公司在股权转让款全部收讫后方启动标的股权交割程序,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风险。
  七、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标的公司的营业收入合计为283.98亿元(标的公司之间关联交易已抵消,下同),归母净利润合计为0.57亿元,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的44.10%;2024年末,标的公司归母净资产合计为6.27亿元。2025年上半年,标的公司的营业收入合计为126.60亿元,归母净利润合计为-0.56亿元;2025年6月底标的公司归母净资产合计为4.40亿元。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一定影响,特别是预计公司营业收入指标将有较大幅度下降。公司本次交易拟置出的标的公司股权原始投资成本为51,268.98万元,持股期间累计获得现金分红21,102.10万元,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价款以评估值为基础经协商确定为50,818.89万元。经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增加公司本年度利润总额约0.72亿元(从合并报表层面测算),系根据标的公司评估值与截至2025年6月30日标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进行测算,最终数据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本次交易有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集中资源发展钢铁核心主业和数字经济产业,并能充分发挥股东及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发展壮大再生资源产业,同时避免产生潜在同业竞争风险,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
  八、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浙江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以股权及部分现金方式收购公司下属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实际,交易价格以评估结果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以股权及部分现金方式收购公司下属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东明、瞿涛均依法回避了表决。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以股权及部分现金方式收购公司下属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已获得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其他部门批准。
  九、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人资源循环公司之间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公告 编号:临2025一046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以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相关要求,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25年半年度的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一047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3日(星期三)上午 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27日(星期三)至2025年9月2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ggf@hzsteel.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23日发布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9月3日上午9:00-10:0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3日(星期三)上午 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吴东明先生、总经理牟晨晖先生、董事会秘书吴继华先生、财务总监陆才平先生、独立董事周俊明先生等。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9月3日(星期三)上午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27日(星期三)至2025年9月2日(星期二) 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ggf@hzsteel.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处
  电 话:0571-88132917
  邮箱:hggf@hzsteel.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48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范永强先生的辞职申请。范永强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范永强先生仍继续在公司下属子公司任职,具体情况如下: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范永强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依法规范运作。范永强先生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完成了交接工作。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成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补选工作。范永强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范永强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一041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在杭钢办公大楼九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吴东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免去非职工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在董事会中设一名职工董事,并对《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持公司内部制度与新施行的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的一致性,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并参考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拟对《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纲要》《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27项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其中《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纲要》《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3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浙江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以股权及部分现金方式收购公司下属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持续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集中资源发展钢铁核心主业和数字经济产业,并能充分发挥股东及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发展壮大再生资源产业,同时避免产生潜在同业竞争风险,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97%股权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德清杭钢富春再生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分别以220,975,403.05元、287,213,507.51元的价格转让给关联方浙江资源循环有限公司,浙江资源循环有限公司通过向公司增发5亿元注册资本及支付部分现金的方式予以支付;同意双方签订相关交易协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东明、瞿涛依法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以股权及部分现金方式收购公司下属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4)。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秦炬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已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名王伶俐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连续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已满6年,独立董事王红雯女士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申请,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其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担任的所有职务。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名陈丽君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其他披露事项相关内容。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 14:30在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8号杭钢办公大楼九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45)。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王伶俐女士、陈丽君女士简历
  王伶俐,女,1974年12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曾任商务部外资司、服务贸易司处长,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诚通集团股权管理部总经理、北京诚旸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诚旸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陈丽君,女,1967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浙江大学行政管理研究所所长等职务。现任浙江大学行政管理研究所所长。曾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发的第七届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等奖项。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一042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在杭钢办公大楼九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绍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浙江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以股权及部分现金方式收购公司下属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持续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集中资源发展钢铁核心主业和数字经济产业,并能充分发挥股东及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发展壮大再生资源产业,同时避免产生潜在同业竞争风险,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97%股权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德清杭钢富春再生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分别以220,975,403.05元、287,213,507.51元的价格转让给关联方浙江资源循环有限公司,浙江资源循环有限公司通过向公司增发5亿元注册资本及支付部分现金的方式予以支付;同意双方签订相关交易协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交易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免去非职工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在董事会中设一名职工董事,并对《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一043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二、关于《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修订情况
  鉴于以上情况,公司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对《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章程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修订对照表说明:
  (1)下表中“修订前条文”一列为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现行有效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2)下表中“修订后条文”一列为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其中删除的内容用“删除线”表示、新增的内容用“双下划线”表示。
  (3)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标点及交叉索引条款序号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不再作一一对比,未单独在下表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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